第7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最高法发布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典型案例

本报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件人民法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典型案例,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更好履职尽责,为京津冀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其中,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某分局某监狱诉天津市凯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是人民法院妥善解决飞地腾退纠纷、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典型案例。针对案涉土地存在的腾退与赔偿纠纷问题,法院以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难题,优化案件处置流程、形成类案示范效应,探索形成飞地权责分配等裁判规则,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本次发布的案例民某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金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调解案,是人民法院支撑保障京津冀区域低空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支持融资租赁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着眼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共同利益和实际需求,积极运用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引导双方协商达成调解方案,实现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本案的妥善化解,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稳固了双方的合作关系,让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区域间的“技术优势”与“金融优势”相得益彰,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

案例闫某春等四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是人民法院依法严格保护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践行“增殖放流”的典型案例。官厅水库的跨域保护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一环,对拱卫首都生态屏障、促进首都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北京市延庆区、河北省张家口市两地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理念,与北京市官厅水库管理处共同建立增殖放流司法保护基地,推动形成“惩戒+修复+涵养”可持续生态文明保护路径。两地法院在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的同时,积极引导行为人实现从“破坏”到“修复”的转变,使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最大化修复,促推永定河全流域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和协调发展,有力促推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的深度治理与持续向好。

案例赵某雨诉保定市安某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市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中,二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考虑到赵某雨和安某公司均来自河北省,而当地存在较为集中的儿童玩具产业集群,对本案就地审判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也有助于更好发挥司法的引领作用。在河北法院的支持下,北京高院赴赵某雨户籍所在地、安某公司的实际经营地河北省邢台市开庭,河北省部分人大代表、企业代表等二十余人旁听了本案庭审。案件的审理为京冀两地玩具类产品外观设计侵权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借鉴,有助于引导京冀两地相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产业规范有序发展,实现“审理一案、指导一片”的社会效果。

最高法表示,各级法院将自觉把工作融入到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中,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自觉担当起服务保障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职责使命,不断提升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能力水平。

(本报综合)

版权所有 ©2022 人民代表报 rmdbw.cn 晋ICP备12007816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