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 娜 李 润
文旅融合发展是旅游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抓手,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202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强调,要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走出一条持续健康的文旅发展之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在“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部分提出“健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重要举措。山西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形成文化和旅游相互促进的态势,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因地制宜活用资源彰显山西特色
强化顶层设计,文化旅游业支撑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山西省委、省政府不断强化顶层设计,编制全省文旅发展总体规划、文旅融合发展规划等,明确旅游业发展总体思路、发展布局和政策措施,各市编制了符合当地实际的发展规划,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文化旅游发展规划体系。二是强化政策支持。省政府出台《关于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打造龙头景区、盘活旅游资源等政策,构建起了推动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三是坚持高位推动。省、市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旅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合力推进全域文化旅游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夯实发展基础,文化旅游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一是加快重点文旅项目建设。建立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推进机制,9个项目入选国家“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库。2024年实施龙头景区梯次打造培育计划,省市联动完成投资19.36亿元。二是加快景区、度假区提档升级。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2023年新创建13家4A、80家3A及以下景区,全省A级旅游景区数量增幅25.6%,总数达到390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实现“零”的突破。三是推动“文旅+”产业创新发展。布局建设50个文旅康养示范区,39村6镇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皇城相府景区入选世界旅游联盟-旅游助力乡村振兴案例,大同晋华宫井下探秘游景区等4个景区被评定为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4个单位入选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
加强设施配套,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一是构建便捷交通网络。以黄河、长城、太行“一号旅游公路”为主干,增开客运班列以及旅游专线、乡村旅游班车,“快旅慢游深体验”文化旅游公路网络基本形成。二是加快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旅游集散中心、自驾车营地等配套设施,晋城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文化旅游产业基础设施补短板“百村百院”工程,提高旅游者出游的舒适度和满意度。三是推进智慧旅游建设。构建面向企业的全省“运营一平台”和面向游客的全省“服务一机游”,为旅游者提供智能化、即时化、多元化的文化旅游信息服务。
依法强化监管,文化旅游市场环境持续优化。一是加大旅游市场执法监管力度。各地普遍建立了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监管、投诉统一受理机制,每年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文化旅游服务监管。开展旅游服务“好差评”工作,对旅游服务进行全过程监督,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开展旅行社、导游、星级旅游饭店、景区信用评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三是构建文化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各地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将高峰期客流应对处置和预警信息发布机制纳入当地统一应急体系,全省文化旅游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扎实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调研发现,当前山西文旅融合发展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文化和旅游统筹整合力度不够,二是文化旅游产业促进存在短板,三是文化旅游品质和品牌建设有待强化,四是配套服务质量仍需加强。
针对上述不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发展的重要指示和一系列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建设文旅强省和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战略目标,不断优化文旅发展环境,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全力推进全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统筹协调,形成高质量发展合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始终把文化旅游产业作为新兴战略性支柱产业抓紧抓好,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完善旅游综合协调机制职能,强化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统筹协调解决文化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的大文旅发展格局。加强规划统筹,积极推进“多规合一”,优化文旅发展布局,推动区域旅游协同发展、错位发展、联动发展,构建市场共建、品牌共育、利益共享的一体化发展机制,把分散的景区化点为珠、串珠成链、并链成片,进一步推动全域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
落实配套措施,强化要素保障,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旅游企业和战略投资者,推动旅游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和品牌化经营,打造一批竞争力强的旅游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推进经营主体个体转小微、小微转规上、规上转股份,逐步形成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现代文化旅游产业综合体系。强化要素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产业发展基金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引导撬动作用。优化旅游产业资本化运作,多渠道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文化旅游业,增强发展后劲。加强旅游用地供给,创新土地利用政策和供应方式,逐步建立符合旅游业发展特点的科学化、差异化、生态化土地利用制度。打造全省统一的文化旅游营销标识系统,强化省市县企纵向联动、有关部门横向协同,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提升品牌影响力。
深化景区改革,完善供给体系,不断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强化数智赋能,加强对文化旅游智慧化运营的支持和引导,推动文博场馆、景区、度假区等数字化转型,打造沉浸式演艺展览等体验新场景,强化文化旅游产业信息化支撑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文化旅游智慧化水平。深入挖掘山西“尧舜德孝文化、关公忠义文化、晋商诚信文化、能吏廉政文化”等三晋优秀传统文化,梳理历史脉络、历史人物、古迹遗存、文化遗产等融入景区景点和展示体验,推出多样化文化旅游产品。推进旅游度假区、文旅康养示范区、旅游综合体等建设,深化文旅项目策划和产品开发,提升配套项目建设水平。推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打造旅游与三次产业全链条贯通、全过程融合、全要素参与的产业生态系统。
完善公共设施,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满足新形势下旅游消费需求。优化全省公路、铁路、航空布局,构建立体化、综合性智慧文化旅游交通枢纽体系,实现末端无缝衔接。加快餐饮住宿扩容增需,打造三晋地域饮食特色品牌,构建多元化住宿体系,提升民宿建设品质和服务标准,更好满足游客多层次需求。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优化信用消费环境,打造优质文化旅游服务品牌。全面提升“吃住行游购娱”和休闲度假全链条服务水平,建立以游客为中心的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加强涉旅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培训,对景区、酒店、民宿、购物、交通等涉旅环节开展全过程监测评估,解决影响游客旅游体验的难点堵点问题。
强化法治供给,提升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推进依法治旅、依法兴旅。在做好《山西省旅游发展促进条例》配套规章制度建设的同时,加快《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修法进程,尽早修订《山西省旅游条例》,将制定《山西省文旅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列入立法日程,地方人大和政府要结合实际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各行业组织要积极推进本行业规章制度建设,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的文旅融合发展的法规制度体系。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文旅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政府及其部门提高重视程度。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进一步推动文化旅游法规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全面提升文化旅游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