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 近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了古籍的概念,即指产生于1911年以前的文献典籍,以及产生于1912年至1949年期间具有历史、艺术、学术价值的古典装帧形式的文献典籍。
针对古籍保护和利用不足等问题,条例明确加强分级管理、改善存藏条件、加大珍贵濒危古籍抢救修复等,规定古籍修复应当按照尊重古籍原貌、最小干预的原则进行,同时对古籍阅览服务、整理研究、转化利用等作出规范。
突出现代科技在古籍保护利用中的关键作用是条例的一大亮点。条例指出,要推动古籍保护利用关键技术突破和设备研发,促进科技成果在古籍保护利用中的转化和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