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立法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本报消息 《天津市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条例》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目前天津市已开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5389千米。
条例明确,天津市全域范围内开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公安部门统筹确定和调整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活动的区域、道路。
条例支持个人乘用车出行、除校车业务以外的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客运服务、除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摆渡接驳、环卫清扫、治安巡逻等城市运行保障应用场景下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活动。
在产业发展方面,条例指明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区人民政府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引进、壮大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支持整车生产企业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研发和生产,培育和引进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企业。
陕西
明确医疗纠纷解决途径
本报消息 1月18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陕西省医疗纠纷处理条例》,条例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关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和程序,及时解答有关问题。
条例规定,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晰、公平公正;涉及赔付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五类途径解决纠纷,包括双方自愿协商、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向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贵州
实行野生动物分类分级管理
本报消息 《贵州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已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贵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条例确立“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社会共治”原则,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责任体系,并设定“贵州省爱鸟周”与“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强化公众意识。
在保护措施上,条例实行野生动物分类分级、名录化管理,运用技术手段开展动态监测。针对栖息地分布特点,采取划入保护地、设立禁猎区、建设保护点等多形式保护,并禁止破坏行为。
条例全面规范野生动物管理链条,严格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等野生动物,加强猎捕、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展示展演等环节监管,并对外来物种引进、放生活动作出规定。
厦门
完善基层药品供给制度
本报消息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经济特区基层卫生服务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条例共六章四十二条,条例明确,加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基层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设置标准,建立紧缺人才和长期服务人员定向聘用机制。
条例完善基层药品供给制度,强化医保支持与用药保障,推动基层与二、三级医院用药衔接。构建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体系,提升乡村医生队伍的职业保障水平。
条例指出,健全分级诊疗与医联体协作机制,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细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为居民提供连续性、综合性的健康管理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家庭病床以及医养结合等特色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