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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长廊

河南

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等率先献血

本报消息 《河南省献血条例》将于2026年6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共七章44条,系统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条例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医务人员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鼓励适龄健康公民多次、定期献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献血活动。

条例明确了多项激励优待政策,在用血优待方面,在保证急救用血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和血站应当优先安排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临床用血。

条例还明确,卫生健康部门应推进全民健康数智化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血液管理信息系统,确保血液全程可追溯,质量可监控。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无偿献血证。

福建

建立校园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本报消息 新修订的《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近日经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管理各方职责,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健全学生欺凌防控机制等,构建更加完善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体系。

条例规定,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如实、准确、完整记录并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就餐制度,支持家长志愿者共同监督食品安全。

条例明确界定校园欺凌行为,强调应合理区分欺凌行为与正常嬉戏玩笑的边界;完善欺凌处置工作制度,规定学校应当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吸纳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法治副校长等作为委员会成员,负责学生欺凌认定和处置工作。

广州

拟立法赋予南沙更大人才管理权限

本报消息 近日,《广州市南沙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是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国际化人才特区。征求意见稿共20条,明确按照“能放则放”原则,将市一级人才管理职权依法调整由南沙区行使,从而赋予南沙更大的人才管理权限。

在引才方面,条例提出与境内外人力资源机构开展联合引才,允许南沙国有单位可以招聘港澳人才。人才培养方面,发挥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合作办学优势培养国际化人才。

在跨境执业规则衔接上,建立境外职业资格比照认定机制,推进粤港澳技能证书互认。在人才服务上,建设国际人才社区、国际学校,推行跨境医疗保险直接结算以及便利的出入境和停居留服务。

随州

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

本报消息 近日,湖北省随州市召开《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解读条例的立法背景、核心内容和实施要求。

条例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及其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销售者要履行进货查验、信息公示与实名销售责任。

条例推行带牌销售、网上办理等便民举措,明确驾驶人年龄、佩戴头盔、悬挂号牌等要求,禁止醉酒驾驶、逆行、违规载人等行为。

条例专门设置条款,明确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及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加强车辆维护、驾驶人培训与保险保障。

条例将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与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明确公共场所与住宅小区配套建设要求,并划定了禁止停放、充电的区域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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