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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处罚到人,释放清晰信号

■ 金台岩

近日,双汇发展公告称,因旗下企业2025年生产的一批次猪后鞧肉被检出林可霉素残留超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关董事和高管收到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罚没约1.29亿元,预计减少2026年归母净利润6380.66万元。

最值得关注的变化不是金额,而是结构。董事长万宏伟个人被罚3764.62万元,总裁、副总裁、总工程师分别被罚约566万元、约646万元、约658万元。

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逻辑是“企业认罚、高管无恙”。罚款从公司利润里列支,最终承担成本的是股东,管理层最多内部通报、扣点绩效。处罚的痛感,在层层传导中被稀释掉。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确立的“处罚到人”机制,正是要打断这条稀释链条。

企业追求效益无可非议,但规模扩张、成本承压,都不是质量失守的挡箭牌。如果把上游养殖环节简单外包出去,把食品安全寄托于终端检测,那无疑是非常危险的行为。消费者在超市冷柜前看到的不是“某养殖户的产品”,而是“双汇”的品牌。品牌背书意味着全链条背书,出了问题再拆分责任环节,本质上是稀释品牌信用,也是对消费者信任的辜负。

市场给龙头企业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同时也赋予其沉甸甸的社会责任。责任压到决策层,问责落到具体的人,制度才不会悬空,食品安全才能有更牢靠的保障。从这种角度来看,开出罚单只是纠错的起点,而不是治理的终点。(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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