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代表督事”主要取得了哪些成效?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方面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
罗来兴:全县“代表督事”制度实施几年来,得到省、市人大的高度肯定,深受代表们的欢迎,也赢得了群众的点赞。仅2021年以来,全县代表联络站开展活动408次,收集各类民诉民求1320件,开展议事督办216项、解决204项,群众满意率94.5%。
从实践看,象山县“代表督事”制度是基层密切代表联系群众的创新举措,符合代表依法履职要求,也是基层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益探索,对于助推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具体成效,我把它归纳为“三提高两促进”:
一是提高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代表督事”过程中,代表的履职意识大大增强,表达权与监督权进一步被激活,督办工作解决了越来越多的民生问题,群众对代表认可度随之提高,代表荣誉感、成就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履职积极性、主动性与自信心进一步提升。目前,各镇(乡)街人大组织的督事活动,基层代表参与已经实现全覆盖。
二是提高了代表联系选民的紧密度。“代表督事”可以让群众通过多种渠道,很方便就找到人大代表,反映问题并得到快速反馈解决。因此,群众参与公共事项的热情不断提高,与代表的联系更加经常化。如丹西街道西谷路边有一段河道,一下雨河水就发紫,群众怀疑企业偷排污水。代表获知这一情况,及时启动督事程序,县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街道负责人“红脸出汗”,迅速查找消除污染源,并在全区域开展综合治理,赢得群众一片叫好声。
三是提高了基层人大工作的活跃度。通过“代表督事”,镇(乡)街人大职能也被激活了。基层人大普遍反映,工作明显“忙起来”,充实起来,基层人大的地位在群众心中不断提升。翻开象山县石浦镇“代表督事”工作室的督办记录,其中既有群众生活小事、琐事,又有事关地区经济发展、民生法治、城市建设的大事,如推动东门岛生态保护项目、金山路延伸工程建设等,群众反映事项的覆盖面不断扩大,较大程度上体现了群众的事群众说了算。
四是促进了政府工作高效化。“代表督事”制度,充分体现了人大关注民生的职责和依法监督的权威,对民诉民求的掌握更全面更及时更准确,对问题的督办落实更深入更有力。“代表督事”制度倒逼行政部门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观念和水平得到了提升;干部在面对代表督事的过程中,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转变也较为明显。
从实践来看,凡代表督事确定的事项,部门均十分重视并积极办理,多数问题能在短时间内解决,政府工作效能大大提升。如大徐镇林善岙水库扩容工程停工逾期两年,村民反映强烈,代表督事小组要求农业副镇长现场说明情况、给出解决方案,促使该工程两个月内顺利复工。
五是促进了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代表督事””制度,把代表督事工作全面融入党委政府的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依法决定、政府执行落实、人大代表全程监督、公众有序参与的治理模式,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问题解决。同时,通过全面推行“代表督事”制度,以“群众说事、代表督办”的形式,圆满地解决了“村民说事”后半篇问题,切实提高基层群众的认可度,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极大激发了基层民主政治的生机活力,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水平。从“代表督事”发源地大徐镇来看,人大代表参与督事率96.7%(县镇人大代表60名、参与督事58名),近三年来信访量同比下降26%,且无人出县上访。
目前,这一做法已经引起浙江地方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这一创新举措被写入《中共宁波市委关于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荣获宁波市改革创新最佳实践案例和全市人大工作年度创新奖,已在全市推广。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已有10多个省的地方人大前来考察学习交流。
记者:象山县实施“代表督事”制度有什么重要的实践和理论意义?
罗来兴: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深入阐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强调要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并对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更好依法履职。
象山“代表督事”,高度契合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基层人大和人大代表履职行权的特点,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意识和强烈愿望,回应了新时代背景下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热切呼唤。
从实践上来讲,“代表督事”为闭会期间代表作用发挥提供了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从理论上来说,为生动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供了一个鲜活的研究样本,这恰恰是“代表督事”的真正价值所在。
一是丰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代表督事”制度,把代表履职从会期延伸到闭会期间,从会场走向大街小巷,建立了常态化的履职机制,较好地解决了基层普遍存在的“由于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载体不足、获取社情民意渠道狭窄等原因,造成代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真正做到人大代表人民选、人大代表为人民,不仅丰富了基层人大工作的内涵,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二是践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代表督事”制度以人大代表为主体,从收集民意、会商民情、督办群众关切的事项到满意度评价,形成全链条民主政治活动的模式。从实践情况看,着重解决了代表与选民与群众如何加强联系的问题,“代表督事”成为一个有效的平台抓手,在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中,问民情、聚民智、解民忧,真正体现人民至上的理念,生动诠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现实含义。
三是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象山县“代表督事”制度,督事事项由群众提出,解决过程受群众监督,充分满足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的需要,构建了基层民主的良好秩序。“代表督事”的民意贯穿于“问、议、督、评”全链条,群众的“四权”得到全方位体现,为激发基层群众有序参与政治热情,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生动的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