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新闻综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临朐县

建立人大代表参与重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制度

本报讯 (通讯员牟忠亮)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人大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监督,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近日,山东省临朐县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建立人大代表参与重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并印发了《临朐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参与重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制工作暂行办法》。

该办法明确了建立人大代表参与重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制的指导思想、评价项目内容及方式、评价结果及运用等。办法规定,财政部门根据办法要求,提出需要进行人大代表参与绩效评价的重点预算项目,经县人大财经委和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初审后,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项目评价最终结果由人大代表参与评价和财政部门组织的其他评价两部分组成,评价结果实行百分制。

下一步,临朐县人大常委会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参与重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制作用,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参与重点预算项目调研访谈、资料核查、实地勘察、社会调查、分析评价等活动,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政府预算、调整政策、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版权所有 ©2022 人民代表报 rmdbw.cn 晋ICP备12007816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