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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互动” 实现建议办理效果“1+1>2”

实现建议办理效果“1+1>2”

■ 本报记者 郭慧婷 通讯员 邓 悦

“这是检察院的同志,我领他们看看咱们小区里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情况,听听街坊们的意见。”说话的是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人大代表、锦园春小区居民张胜利。由于从小患有腿疾,多年来,他的出行一直是个难题。借着智慧社区建设规划智能车棚的有利时机,张胜利买了一辆电动小三轮代步,极大方便了自己出行。“智能车棚项目建设的推动和促进离不开检察建议和代表建议的‘互动’。”亲历这一过程的张胜利激动地表示,这项活动解决了实际的民生问题。

“增强监督合力,推动民生问题实质性化解 。”这是石拐区人大常委会和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互动”的一个生动实例。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近年来,石拐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检察院把推动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有效衔接转化,作为有效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种新途径、新载体,以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的双向“互动”推动民生问题实质性化解。

从代表建议到检察建议

合力办理增强监督活力

张胜利所说的这项活动是石拐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城市生活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活动,活动特意邀请同是小区居民的张胜利代表一同参加。

锦园春小区共有居民住宅楼25栋,其中包含8栋廉租房,住户以老年人、残疾人、低保户为主。石拐区人民检察院在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排查中发现,该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未设置无障碍通行坡道和无障碍停车位,公园绿地缺少无障碍通道,导致许多老年人、残疾人无法享受物业服务、参与社区活动。同住一个小区,街坊邻居都是张胜利代表熟悉的人。

围绕以上问题,张胜利代表与检察院工作人员再次对区廉租房项目进行了重点走访调查,发现问题线索6件、14处,包括坡道过于陡峭、光滑,有的单元门口没有设置坡道,无障碍停车位不足等。最终,石拐区人民检察院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件。

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职责,及时全面排查石拐辖区内住宅小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本次活动中,人大代表参与监督,检察建议发出4天后,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与石拐区人民检察院取得联系,针对无障碍设施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进行讨论,并现场制定初步整改方案,按需求新增无障碍停车位10处,优化小区公共空间和公园绿地无障碍通道12处……

建议衔接转化

推动民生问题实质化解

“原本美丽的喇嘛河又恢复原样了,晨跑再也看不到过去的‘垃圾山’了”。2022年以来,围绕全区“助力乡村振兴、优化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石拐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石拐新区大德恒村居民聚居区附近存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合倾倒现象,而贯通新、旧区的喇嘛河及河岸周边范围内不同程度存在“白色垃圾”污染,部分河段存在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的混合、分散倾倒现象。随后,检察院向石拐区大德恒街道进行反馈。在随后的整改跟进监督环节,石拐区人民检察院发现主河道内垃圾倾倒问题并未解决,行政监管部门未进行有效整改,只是对涉案垃圾进行了原地覆土遮盖,给辖区内的生态环境治理造成隐性污染隐患,加大了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难度。

对此,石拐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向两家行政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对问题进行有效整改,建立乡村垃圾处置、清运的长效机制。之后。属地街道将原地掩埋的垃圾进行了合理化处置,共清运和处置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7300千克,并建立以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为主的垃圾清运处置管理方式,才使垃圾污染问题得到实质性整改。石拐区农牧局清理辖区河道内“白色污染”23千米,并制定《石拐区河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督促推动解决辖区内3条重点河道的常态化治理工作,河道垃圾污染问题也得以全面解决。

亲身经历这一过程的石拐区人大代表王丽霞以该案“检察建议书”为蓝本,提出《关于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建议》,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向好发展。通过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转换为人大代表建议,充分吸引各方关注,凝聚多方共识,以“我管”促“都管”,有效增强持续监管合力,使“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延伸了公益保护的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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