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 昊 (江苏)
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时,第一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202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2021年10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首次系统阐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为专章进行重点部署。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伟大创造,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重大成果,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深刻的历史自觉,具有鲜明的生成逻辑,有力诠释了历史与现实的贯通,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守正与创新的统一。
从学理层面牢牢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历史逻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生成,体现了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从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战略全局出发,继续推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创新,这是历史逻辑使然。因此,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必须深入了解我国特定的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深入了解我们党带领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曲折历史进程,从而更加坚定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和自觉。我们要从学理层面加深对全过程人民民主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内在逻辑和重大贡献的领悟,运用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聚焦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主题,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基础、时代背景、主题主线等严谨细致地从学理层面进行分析,深刻认识其鲜明时代特征、实践特色、理论品格,充分彰显其博大精深的思想底蕴和历史逻辑。
从哲理层面牢牢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本质逻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和拓展了我们党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理论空间和实践空间,为人民民主开拓了新的方位,成为中国民主政治的新形态,这是本质逻辑使然。因此,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必须准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一切从根本政治制度入手、一切从根本性质定位出发、一切从根本宗旨目标着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本质特征,坚持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式,在同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守正创新,因地制宜,围绕“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进行探索创新,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范围不断扩大、层次不断提升、效果不断增强。我们要从哲理层面加深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认识,更好发挥人大在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助力助推作用,更好发挥人大工作在深化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以人大制度独特优势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认识。这蕴含着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是运用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分析解决问题的生动典范,必须在哲学思辨中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让全过程人民民主直通基层的“神经末梢”,确保以高质量履职诠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丰富内涵。
从情理层面牢牢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人民逻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中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既涵盖了人民民主的各方面要素,又精准把握各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真正使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人民民主在实践中落地生根,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这是人民逻辑使然。因此,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不断的工作实践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从情理层面深刻感悟全过程人民民主所蕴含的人民情怀,从精神追求和理想格局的本质层面进行深度挖掘、深刻把握,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人大工作者深刻感悟为民情怀的时代价值,将为民履职、为民服务、为民用权作为职责使命,真正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赢得群众,效果上惠及群众,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和政府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收集到民情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