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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大代表更好地旁听法院庭审工作

■ 赵 虎 (江苏)

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制度是指人大代表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亲临庭审现场,了解庭审活动情况的制度。近些年,我国宪法及三大诉讼法均对公开审判原则作出了立法规定,在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工作方面给予了制度规定,成为司法监督的有效途径。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让庭审“可视化”,让司法“零距离”,打破了司法监督的壁垒,揭开了庭审的“神秘面纱”,促使司法审判更加公平公正。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对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审判法官的庭审能力、法院的审判效率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各地方人大纷纷组织代表旁听庭审活动,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增加了代表与法官之间的良性互动,增强了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和法律意识,积极推动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锻炼并提高了法官的庭审能力,提高了司法监督实效。但是,从实践来看,各地普遍缺乏必要的规范和约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案例选取数量类型不够、评议内容广度深度不够、旁听制度保障不够完善等,制约着这项工作的发展。为此,笔者提出一些个人建议,以期使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制度能够长期坚持下去,起到更好的社会效果。

优化旁听案件筛选机制

一是案件选取要科学,应选取近期拟开庭的典型案件,如: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行政案件、有普遍代表性的案件、事实争议较大的案件、社会影响广泛的案件等;二是分配要有侧重点,比如长期上访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优先安排,通过人大代表的提前“介入”,帮助化解矛盾、消除隐患;三是严格把握数量和类型,数量不能太少,也不能贪多,要合理分配,科学选取,确保代表们每次旁听庭审的案件类型各不相同,有利于代表们多方面了解庭审流程和相关法律常识。

创新代表旁听庭审形式

建议增加网络旁听庭审形式,代表可以利用网络远程观看庭审直播情况。利用网络的便利性,代表们可以通过手机或电脑,随时查看往期庭审内容,也可以预约拟开庭的庭审直播。代表们在网上旁听庭审、网上进行庭后评议,如果对案件不理解或者对案件有自己的想法建议,也可以在网上留言,由法院派专人回复解释。

完善代表庭后评议机制

代表评议机制是代表旁听庭审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是代表与法官互动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庭后评议机制,一是对评议内容作详细的规定,无论是庭审现场的言行举止,还是案件的深度挖掘,都是评议的内容;二是扩大评议对象的范围,将公诉人、辩护律师、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其他委托代理人在庭审中的表现也纳入代表评议的范围。三是增强评议的效果,通过培训讲座等方式,提高代表对庭审和法律知识的了解,在代表旁听前,附寄一份与案情相关的材料,让代表旁听更有针对性,这样代表在庭后评议时,会提出更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评议的效果。

落实代表旁听庭审制度

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实际上是对以庭审为中心的司法工作全方位的监督,这对于提高所有庭审参与人员的法治意识和适用法律能力具有积极的意义。健全落实旁听庭审制度,将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作为一项长期制度来执行,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地进行下去,让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工作载体,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逐步形成较为完善、卓有成效的旁听庭审机制,使人大代表更好地了解、理解、支持和监督人民法院工作,营造良好的司法监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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