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理论实践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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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势

■ 佘 斌 (湖南)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并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立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立意深刻、影响深远。对于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的内涵特征和显著优势,可从思维方式、建构路径及价值追求三个层面进行深刻理解。

坚持辩证统一的思维方式

民主涉及制度设计、理论实践、价值评判等多个环节,是一个复杂的庞大系统,如果将民主仅仅局限在竞争选举、局限在几年一次的投票选举,民主就变成了“一次性民主”或者“单环节民主”。在我国,选举是一项重要的民主机制,但并不局限于这一种形式,民众还可以通过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围绕党的二十大相关工作开展网络征求意见,是全党全社会为国家发展、民族复兴献计献策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我国民主制度设计和实践中,不仅追求民主程序是否合理,也讲求民主实质能否符合人民的利益;不仅追求民主过程是否完整,也讲求民主结果能否让人民满意;不仅追求人民是否有投票选举的权利,也讲求人民能否直接参与国家治理。实现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体现的正是一种辩证统一的思维方式。

坚持兼收并蓄的建构路径

在中国传统思想之中,最好的政治为“实现你我的共存”,我国创造性地将这些传统智慧运用到现代民主制度当中,不同党派、组织、群体为了共同的价值追求,可以摒弃隔阂和差异,从而实现合作共赢。此外,古代基层“乡议”“乡绅自治”等协商共议的政治实践,充分彰显了中国传统政治基础与政治智慧。不忘本来,古为今用,基于传统政治思想和实践的一脉相承,“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逐步发展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特点和优势。目前,从中央到基层各个层级,不仅有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还有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多种协商途径。西式民主或其他不同文明形态,提出了一系列民主思想与观点,创制了诸多民主制度与原则,例如西方启蒙思想家曾提出“人民主权”“主权在民”等观点,马克思对此进行了批判式的继承。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坚持吸收外来、洋为中用,既不完全否定,也不全盘接收,依照具体现实国情吸收、借鉴其他民主理论和实践中的合理因素。由此可见,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植根于中华民族深厚的历史文化传统,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又吸收借鉴人类制度文明的有益成果,积极扬弃、兼收并蓄。

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

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探索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民众在家门口就能将个人关于立法的相关意见传递到国家最高立法层。从线下的“圆桌会”到线上的“议事群”,从专家学者到社区居民,不同群体以不同渠道和形式参与立法并建言献策、实现当家作主。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着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价值追求,更有着为世界谋大同的大国担当。中国倡导发起的“一带一路”,不仅助力沿线国家经济增长、民众就业创业,还为全球的发展和繁荣开拓了一条机遇之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未来五年的主要目标任务之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健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在深刻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内涵及优势基础上,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将不断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系湖南省汉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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