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伴随中国人口出生率的降低、城镇化的影响,很多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把自己的学龄小孩带入城市,成为随迁人口,农村地区的学龄儿童数量在逐步降低。以前几乎每一个行政村都有一所小学,现在空置小学的数量很大,而且在乡村扶贫、振兴的过程当中,建设起来的小学校舍质量相对较好,建筑的规模也较大。如果小学房屋、操场、绿化等设施能够经过适老化的改造,转变为当地的老年活动中心或者老年服务中心,有利于老年人就近就地养老。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50岁到70岁之间的居民完全可以生活自理,如果将村小学改造为“在地化”老年服务中心,就近就地满足不同年龄和不同自理能力的老年服务需求,应该是一种“花小钱但却能够办大事”的政策投入。
第一,走先试点再推广之路。适老化改造资金可以在各级财政的乡村振兴资金中拨出一定比例支持农村空置小学的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行政村应该从集体资金中自筹资金或自筹部分资金。当地相关部门应该在税费、水电气价格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第二,对空置小学校舍的质量进行评估,选择适宜改造而又交通便利的校舍进行改造。与此同时,还要对周边各个自然村老年人口数量与分布状况进行摸底调研,在老年人口数量较少时,在与邻近几个相关行政村民主协商基础上,经合法程序,以基层治理之路打破行政村的区隔,联建老年服务中心。
第三,在老年服务中心应当考虑配置科教文卫体等设施,使其具备老年党建、老年科普、老年健康防疫、老年社交与老年体育等职能,但需要严防赌博活动。
第四,在老年服务中心建立老年长者食堂,在对乡村志愿者进行培训后安排其轮流做饭,满足食堂服务需求。相关行政村通过土地流转配置菜地以供老年长者食堂使用,拨出部分村集体资金购买米面等主食。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通过“乡贤”评估享受老年长者食堂服务的老年人口的年龄段和身体健康程度,制定适宜本地物价水平的季节性用餐价格。在志愿服务稀缺的村落,还可以动员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承担部分服务供给工作。
第五,居民和老年村民都有权利享受老年服务中心的科教文卫体等服务。但老年服务中心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日托床位,也考虑配置一定数量的长期照料床位供年长者使用。在试点长期照料保险的地区,照料资金从长期照料保险开支。
第六,将老年服务中心与乡村医生制度相结合,使老年服务中心具有“医养结合”性质。在老年人患病或需要医治时,负责送医治疗并将病患状况及时通知其家属。
(本报记者 师彦才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