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大春 (江苏)
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民主是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今年是扬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成立40周年,在扬州人大代表工作发展变化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感悟民主政治不断前行的铿锵脚步。
从选前的见面到选后的述职,让代表职务回归责任本源。二十世纪90年代,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江苏人大开始尝试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由代表候选人作竞选演说,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以增进选民对代表候选人的了解,增强选民参加投票的积极性。2006年,省人大在修改选举法实施细则时,作出硬性规定,要求每个选区至少组织一场见面会。2007年11月,全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首场见面会在江都市仙女镇进行,多家新闻媒体对此进行报道。后来,选举法把组织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由原先的“可以”修改为“应当”,这一规定大大增强了选举的透明度,提高了选民的参与热情。2009年,江苏人大积极推行“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要求利用三年时间,完成所有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的工作任务。2014年,江苏人大在扬州开展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的试点,省直参选代表、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扬州人大以此为契机,同步开展市人大代表报告履职工作,并作为一项制度坚持至今。
十八年的坚守,让“统一见面日”活动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连心桥”。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最直接的优势,2005年,扬州人大在全省率先建立人大代表定期联系选民制度,并集中开展一次人大代表与选民“统一见面日”活动,组织全市72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下农村、进社区、访企业,听民声、聚民智、纾民困。此项工作得到了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肯定,时任省委主要领导给予肯定。十八年来,全市各级人大把“统一见面日”活动作为推进代表工作的重要举措,上下联动,超前策划,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努力打造工作品牌。为确保代表收集的意见建议件件有交代,事事有回音,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意见建议处理答复机制,进行分类分级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答复人大代表,同时做好办理的跟踪督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还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合作,建立代表建议网上交办平台,确保代表收集的意见建议及时交办、及时办理、及时答复。为了使活动常做常新,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每年确定一个活动主题,先后开展了人大代表“小康行”“企业行”“环保行”等活动,不断拓展活动内容。十八年的“统一见面日”活动,让代表“脚永远站在选民中间”,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了代表的履职能力,提高了代表的“知民度”。同时,也拓宽了听取意见建议的层面,通过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从而凝万众之心、聚各方之力,共同推进建设“强富美高”新扬州的进程。
扩大代表的参与度,让常委会工作的民意基础更加深厚。为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增强常委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努力使代表与常委会零距离,2014年,扬州人大建立常委会联系代表制度,要求实现“两个全覆盖”:常委会联系基层代表全覆盖、基层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全覆盖。在实现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全覆盖的基础上,建立“百名代表参与常委会审议”制度,围绕常委会会议议题,通过代表小组活动、主任接待代表日、专业代表组活动等渠道,广泛收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以进一步提升审议质量,常委会实现了从“闭门议事”到“开门纳谏”的转变。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专题视察等活动时,要结合内容邀请相关代表参加。制定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确保一届任期内所有基层代表都有一次列席常委会会议的机会。拓宽人大代表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的渠道,通过基层人大立法联系点、人大网坛、立法征集意见平台等形式征求代表的意见建议。完善人大代表参与预算审查的工作机制,组织代表广泛参与部门预决算的审查和项目绩效的审查工作。各种工作机制的建立,扩大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调动了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也提升了常委会工作的民意基础。
代表工作的变迁,体现着民主政治前进的要求。代表工作的开展,必然要在自我完善中去适应民主政治前进的步伐,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