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汇聚民意民智的“直通车”,一头连着国家权力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不仅有效地推动了精细立法、科学立法,并且正在向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宣传普法不断深化。近年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覆盖范围越来越广。截至2023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设立3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有1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辐射带动省级人大常委会设立本级基层立法联系点550多个、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大常委会设立本级基层立法联系点5980多个。其中,广东省各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努力通过开门立法,助推科学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