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理论实践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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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信访”跑出加速度

■ 屈 琴 (湖北)

近年来,湖北省宜昌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人大信访工作机制,把人大信访与履职行权有机结合,使人大信访真正成为体现宪法精神、维护公民信访权的重要途径。

健全机制,彰显制度优势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牢记新时代人大信访工作职责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坚持把人大信访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要点,与人大监督工作一体谋划、部署和推进。常委会党组和主任会议定期听取人大信访工作报告,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了人大信访工作办法,健全集投诉、建议、办理、查询、跟踪、监督、回访、评价、预警、大数据分析于一体的线上线下信访服务平台。建立了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专工委室主任日常接访制度,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领导均参与信访接待、批阅群众来信并领办、督办信访事项。推动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全域实现人大信访工作有专人、有制度、有阵地,有力保障全市人大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协同联动,变“上访”为“下访”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宁德工作时大力倡导并身体力行形成的“四下基层”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开展“约访和下基层接访”活动,依托全市1640个代表工作家、站、点,搭建人大代表与人大信访工作平台,推动市、县、乡三级人大提档升级信访“家门口”服务体系,发挥人大代表、律师、人民调解员各方参与、集体会商、协同联动作用,以听取民声为基础、回应民意为根本,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3年来,市、县、乡三级人大通过代表家、站、点共收到反映或转递的群众信访事项538件。采用一件一函、专人办理、跟踪评价等方式,一大批信访问题在基层得到解决。聘请了专门的法律顾问,建立律师信访接待日制度,为涉法涉诉群众提供专门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执业优势和第三方作用,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纠纷。2022年7月,宜昌金东山家具城反映原租赁户拒不交纳近2000万元租金和占用费两年之久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迅速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不到一个月时间就化解了纠纷。

履职为民,靶向治理积案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将信访工作与人大全面履职特别是监督工作有效融合,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加大跟踪监督力度,着力推进人大信访工作的创新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人大信访作为人大行使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权的一种重要方式,人大信访问题是人大开展工作的信息资源,通过对信访信息的综合分析,准确掌握全市法律法规落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倾向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此作为人大监督议题的重要来源。针对近年涉法涉诉、执行难破产难、物业管理等信访增多的实际,先后研究将法院执行、破产,检察院公益诉讼,物业管理服务等工作的监督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实行专项监督,靶向治理了一批信访积案,把群众反映的陈年顽疾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与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相结合,纳入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内容。3年来,先后专题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破产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情况的报告》等,在实时监督中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的提升,破解“信访不信法”的难题。2020年以来,宜昌法院共办理破产案件54件,化解不良债务575.6亿元,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中,“办理破产”指标排名由2021年的第7位上升为2022年的第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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