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王佳宏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不断完善人大履职行权机制和工作方式,丰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特色,赋能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喆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全过程人民民主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关键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孙喆告诉记者,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视察黑龙江,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对标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出学习贯彻的“38条”工作安排,制定《关于履行党组领导经济工作职能的实施方案》等规范制度,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落实到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实践中。
孙喆介绍,在立法工作上,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充分体现民意。创新立法理念和方式,注重在确定立法项目源头上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高质量编制立法计划。深入研究代表议案建议,及时把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事项提上立法日程,将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条例〉的议案》直接转化为立法议案。2023年围绕立法事项组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咨询会30余次。增强立法调研广度和深度,农村环境卫生条例立法调研覆盖10个区、县(市)30余个村屯,最大程度地凝聚立法共识,立法过程被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评价为“值得学研”的范例。
如何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保障人民依法进行民主监督?孙喆表示,从2020年开始,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开展人大代表对民生项目投票确定并实施监督工作,加强与区、县(市)人大监督联动,让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贯穿监督全过程,“群众提议、代表票决、政府办理、人大监督”的民生项目建设新模式,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生动实践。
“我们还进一步完善问计于民、问策于民的机制,把‘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理念具体现实地体现到人大监督工作中,2023年,共邀请100余名公民和人大代表旁听、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400余名人大代表参与‘三查(察)’活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高质量决策中得到切实体现。”孙喆介绍说。
在打造民主民意平台上,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深化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建立市级领导进站联系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机制,引领各级领导干部、人大常委会机关、职能部门进站活动,听民声、办实事、解难题。2023年,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全年进站活动达3.25万人次。代表接待日、议事协商日、建议研讨日等,成为人大代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统筹推动社会进步的有效方式。
“我们还与媒体、高校等合作共建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与理论研习基地、培训基地,开通营商环境‘人大直通车’,依托信息化平台便捷人大代表及时反映营商环境问题。”孙喆表示,各大平台多向发力,切实保障了人民权益,激发了人民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