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法香 罗永宽 郭 艳 (河南)
红旗渠是20世纪60年代河南省林县人民建成的大型水利工程。红旗渠的修建,体现着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安排,充盈着在实践中落地、在实践中发展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机与活力。探索红旗渠力量源泉,领悟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内涵,为新时代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借鉴参考。
从红旗渠“五个力量源泉”中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性
建设红旗渠有五个力量源泉:信念的力量、核心的力量、人民主体的力量、民主集聚的力量、实践探索的力量。探索红旗渠“五个”力量源泉,就能把握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逻辑。
信念的力量。无论是修建红旗渠,还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了人民”都是出发点和落脚点。在1966年4月21日的《人民日报》社论中说:“林县县委知道,引漳入林,这是林县人民的迫切要求;实地勘察表明,虽然工程十分艰巨,但是完全可能做到。林县县委懂得,举办大多数群众迫切要求的事情,就一定能够办成。”这是林县县委修建红旗渠的信念所在。正因这样的信念,县委带领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勇于担当、敢于创新、不畏艰险、矢志不移,成就了红旗渠这一人间奇迹。
核心的力量。一方面,伟大事业必须有伟大精神引领。毛泽东思想深刻影响、坚定指引着林县人民。林县人民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彻底改变了林县世世代代缺水的面貌。这正是林县人民自力更生、改天换地的精神力量。另一方面,在党组织有力领导下,党的委员会和15个党总支以及320个党支部,将工地上的1673名共产党员组织起来,制定“五同”(干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同商量解决难题)和“六定”(给干部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劳力、定工具、定工段)工作法,要求党员提高自身要求,时刻冲锋在前,汇聚起修建红旗渠的骨干力量。
人民主体的力量。历史由人民创造,伟业靠人民铸就。1960年2月10日,林县县委召开全县广播动员大会,向全县人民发出《引漳入林动员令》。鼓舞人心的号召,高瞻远瞩的擘画,凝聚起人民群众改变落后面貌的强大动力。修渠十年间,前后有30万人参与。可以说,红旗渠的建设,是一个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没有群众的愿望和创造,不会产生修建红旗渠的设想;没有干部和广大群众的苦干精神,也不可能建成红旗渠,是人民的力量创造了伟大奇迹。
民主集聚的力量。红旗渠修建过程中的民主,是广泛协商、科学决策的民主,是朴素、实用的民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问计于民,集思广益的民主。在前期决策过程中,县委先后举行两次县委书记处会议,一次常委会会议、两次县委(扩大)会议,最大限度保证了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在组织架构上,各个层级周密配合,确保有决策商量决定,有问题商量解决。在民主平台搭建上,喊出“人人献计动脑筋,巧战太行搞革新”口号,各公社成立诸葛亮会,号召党员、团员、积极分子参加,层层动员,总结经验,酝酿方案,人人发言,个个表态。因此,红旗渠是30万林县人民商量着干出来的,体现了朴素的、实在的民主。
实践探索的力量。在实践中,人民力量最大程度凝聚,人民智慧最大程度凝结,边干边积累的“土”办法——用木头等简易材料制造的运土机、刮土机、轻便滑车、空中运土机等工具,大大提高了施工效率,成为红旗渠修建成功的重要法宝。因此,红旗渠是毛泽东思想指引下,人民的伟大实践,是在党坚强领导下,人民战胜自然的实践,是运用朴素民主形式,集聚人民智慧的实践,是把党的思想、方针、理论运用到创造奇迹中的伟大实践。
红旗渠修建的五个力量源泉揭示了人民民主从产生到落地、从思想到实践的逻辑:民主的产生基于人民利益,“为了人民利益”才有坚强民意保障;核心引领方向,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民主才能沿着正确方向,凝聚力量、行稳致远;人民是创造历史的主体,依靠人民,让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才能有动力源泉;完善制度体系,搭好民意表达平台,才能汇聚起人民智慧;实践是民主唯一的实现方式,聚焦群众问题,反映人民呼声,在实践中发扬民主,民主才能在人民中落地生根、完善发展。
从红旗渠修建过程中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刻内涵
全过程人民民主完整体现了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四项权力,贯穿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五个环节,是过程和结果、程序和实质、直接和间接、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的民主。红旗渠修建过程中的民主,是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的民主,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特征,剖析红旗渠修建过程中的民主,就能加深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认识和把握。
红旗渠修建过程中体现四项民主权利。一是知情权。引彰入林方案在酝酿初期,就通过不同层级、不同方式,多次征集全县人民意见,1951年县委召开林县各界人代会,公布引彰入林方案,经全体表决通过;1957年12月13日至31日,中共林县第二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杨贵作题为“全党动手,全民动员,苦战五年,重新安排林县河山”的报告,报告和方案很快在广大群众中达成共识,群众一致拥护坚定了县委快马加鞭引漳入林的决心。二是参与权。1960年2月10日晚,林县县委召开全县引漳入林广播誓师大会,详细介绍了组织机构和工作部署,对前方后方、渠上渠下的协作配合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表达权。引彰入林方案决策过程中,在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工程实施中,成立领导、技术员、群众“三结合”的技术革新组,一起研究解决问题,做到充分尊重群众意见、集聚群众智慧。四是监督权。工程开工第六天,总指挥部颁布《八项纪律》,工地的包工定额必须经群众民主评议,每天各连队召开民工会对施工情况进行评议……十年修建,未发生一起贪污或挪用修渠物资事件,没有一个干部失职渎职,这得益于广泛开展民主监督,筑牢了长渠之基、引来了源头活水。
红旗渠修建过程中体现四个民主环节。一是民主协商。1959年5月提出工程设想,反复征求全县群众意见;工程中遇到难题,县委通过“与群众商量”解决难题。二是民主决策。召开首届民工代表会议,到会代表182人,其中包括民工、炮手、铁匠、木工、车夫、司机、学生、教师等,通过了13项决议,让群众决定重大事项。三是民主管理。建立组织严密、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制定“十项安全管理制度”“四项劳动纪律”“六项财务制度”“五项群众纪律”等要求,动员群众按章管理。四是民主监督。竖立“责任界碑”,依靠民主监督保证工程质量。
从引彰入林方案经各界代表会议全体表决,到30万林县人民广泛参与,从人民集思广益发明创造,到创设系列监督机制,人民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程贯穿于红旗渠修建中,充分发挥了人民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展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强大力量。红旗渠告诉我们,“人民至上、人民利益”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出发点,“党的领导、思想指引”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障,“人民当家、人民主体”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要求。
在新时代传承红旗渠精神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2022年10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林州市红旗渠时指出:红旗渠就是纪念碑,记载了林县人不认命、不服输、敢于战天斗地的英雄气概。为什么红旗渠如此重要?因为红旗渠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人间奇迹,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还要创造更多的人间奇迹;因为红旗渠产生了红旗渠精神,这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新时代新征程更加需要这种精神;因为红旗渠是党领导的民主政治制度的伟大实践与伟大成果,修建过程中体现的民主力量,为我们提供了重要法宝和重要启示。
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党的领导去实现去保障。党的坚强领导是团结人民、发动人民、凝聚人民、引领人民的关键力量。没有党的领导,民主无法实现,甚至会出现极端民主化、自由化民主、无政府主义和“多数人的暴政”。因此,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坚持党的领导,始终维护核心,始终保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正确政治方向。
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安排。红旗渠的成功修建,离不开全县“一盘棋”的组织协调,离不开各部门各单位紧密配合,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在红旗渠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作为人口大国,发展民主必须要坚持制度体系和制度保障,不断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和新型政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等基本政治制度,真正形成“人民说了算”的制度体系。
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人民实践力量推进。历史不是由英雄创造,而是由人民创造,不能寄托于部分精英或精英团体。红旗渠体现的民主,而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是在实践中发展和落地、见效的民主,体现了人民利益、满足人民需要、动员人民参与,是人民在实践中体会的、感受的、实现的、朴素的民主。因此,坚持实践中落地、实践中发展,建强民意表达和参与渠道,拓宽群众参与决策、监督、管理平台,才能始终保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