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当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着力点。近年来,山西省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发挥立法护航、监督助推、协同聚力作用,在守护“大同蓝、大同清、大同绿”中彰显人大担当、体现人大作为。
■ 谷 明 (山西)
近年来,山西省大同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凝心聚力,履职尽责,通过发挥立法护航、监督助推、协同聚力作用,用法治手段呵护大同绿水青山,促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坚持发挥立法护航作用
织密生态保护法治网
完善法规制度,强化刚性约束。立足大同生态实际,坚持小切口、真管用,及时制定《大同市人大常委会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立法计划(2020-2022年)》,高效推动土林、御河、文瀛湖等一批保护性立法成果落地,积极构建大气、水、燃煤污染防治和禁牧休牧、城市绿化等治理法规框架,为大同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制度基石。如,水污染防治条例明确列出了禁止新建高危化学品具体项目以及进行污水处理的具体措施,做到了权责清晰、制约有效、务实管用。开展协同立法,实现区域共治。根据立法法的规定,积极探索市市协同立法工作,用法治力量守护桑干河、大清河流域生态环境。在省人大常委会指导下,与忻州市、朔州市人大常委会同心同向、同步同力,建立协同立法联席机制,联合实地调研4次,召开立法协调会3次,坚持“抱成团、一起做”原则,敲定“时间表”,画好“路线图”,主导起草并审议通过大同市桑干河、大清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两部条例,进行了跨行政区流域协同共治有益尝试,积极破解两河共治难题。依法作出决定,推动决策落实。聚焦推动省委、市委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经过认真调查研究,作出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市、县(区)两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人大常委会开展生态保护工作的职责权限、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切实将党委的决策依法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攻坚战。
坚持发挥监督助推作用
打造美丽大同新优势
落实报告制度,履行生态环保监督职责。健全完善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大同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表决,推动环保工作报告制度化、常态化落实。综合常委会委员、代表和群众等多方面建议,对环保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跟踪督促政府部门办理落实,做到清单式审议、清零式整改,形成完整严密的闭环管理监督机制,坚决站好环境保护“人大岗”。开展“法律巡视”,推动法律法规落地见效。围绕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以及环境保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广泛倾听群众和代表意见,每年至少精选其中一项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代表委员深入一线、深入实地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推动整改。在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的执法检查中,重点对全市黄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水污染防治、土壤修复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固废处置利用等11个单位和项目进行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查了中银纺织、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排污企业,发现5个方面11个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跟踪督办落实,推动了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综合多种方式,助力生态环保提档升级。发挥生态优势,建设美丽大同,必须出实招、见实效。近年来,围绕垃圾分类、城市更新、海绵城市建设、水污染防治及水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情况等,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题询问,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推动落实。同时,通过集中视察、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打出监督“组合拳”,确保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坚持发挥协同聚力作用
共奏绿色发展同心曲
聚代表之力,围绕生态环保献良策。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建言献策,为提升全市生态环保工作质效交出了履职新答卷。围绕噪声整治、油烟净化、粉尘治理等方面,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82件,推动有关方面办理落实78件。多名代表聚焦市“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战略部署,围绕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土壤修复、节能降碳等方面,提出15件有见地、可操作的意见建议,为打造“大同蓝、大同清、大同绿”新名片积极贡献人大力量。聚联动之力,促进环境质量新提升。整合人大监督资源,强化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先后围绕空气质量改善、固废处置利用、污水处理等重点监督议题,开展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在检查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和环保“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中,除实地检查的部分县区外,委托其他县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对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全面了解掌握全市各县区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各级人大代表协同履职、联动发力,积极参与大同环保行活动,就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第一时间现场查看,及时反馈、跟踪督办。聚宣传之力,营造环保法治好氛围。建立健全重要法规实施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召开泉域水资源、桑干河和大清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等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准确阐释立法的宗旨理念、主要内容,推动形成“宣传先导、示范引领、责任落实、指导落地”的生态环保立法后落实机制。在省市媒体刊发《为高质量发展奠定法治基础》《护“两河”碧水,展秀美画卷》等文章,持续推动生态环保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作者系山西省大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