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 毅 (江苏)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江苏省淮安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江苏“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走在前列”的重要指示,强化系统思维,通过健全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监督工作机制,更好地把人民群众心声转化为政府决策和部门行动,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可观可感。
完善“票决制”
推动民生实事民主产生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不断优化和完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地体现到民生工作各个方面,以“群众提”推动“政府办”,全力推动市委关于“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需求,高质高效推进十大类民生实事项目”部署有效落实。
坚持问需于民,每年第三季度启动下一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征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建议,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根据急迫先立、成熟先立、好中选优的原则,对征集项目进行整理、筛选和论证;全面推行票决,以投票方式决定重大民生项目,并在县区全面推开;督办十件实事,落实市委民生部署,聚焦群众长远需求,在人代会票决出的55件年度民生实事基础上,创新投票选出10件项目,作为“人大代表重点助推的民生实事项目”进行重点督办。
突出“小快灵”
推动民生实事依法管理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任务。通过立法最大程度凝聚共识、引领改革、推动发展,确保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真实的民主权利。淮安市人大常委会以“小快灵”立法的形式,作出《关于加强民生实事项目管理的决定》,构建起全流程的民生实事监督模式,以“小快灵”护航“大民生”,确保民生实事征集来源更广泛、民意基础更扎实、环节流程更规范、监督保障更完备。
明确实事范围,聚焦就业、住房、交通、教育等重点民生领域,建立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库。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选择具有普惠性、基础性和兜底性的民生类项目;规范工作流程,从优化民意征集和项目选定环节入手,对审议票决、组织实施、项目建设、人大监督、群众评价等各个流程进行规范,明确推进计划和阶段性任务目标,做到系统谋划、务实推进,从制度上确保项目如期见效,群众得利受益;强化监督管理,将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纳入政府督查和考核范围,原则上当年度完成,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接受审计部门审计,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提升民生实事工作整体实效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建好“监督点”
推动民生实事闭环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在丰富民主形式上主动探索,在服务中心大局上有为担当。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加强民生实事监督,围绕办好“人大代表重点助推的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监督点的实施意见》。以“点”督“面”,打造密切联系群众、助推项目实施的创新监督载体,以“新平台”助力“真解决”,做好民生实事票决的“后半篇文章”。
选好监督点位,将人大代表监督点建在民生实事项目现场,涵盖城乡医保、环境整治、就业促进等重点民生领域120多处点位。充分依托现有“家站点”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在全覆盖的同时做到各有侧重,不另起炉灶,不增加基层额外负担;配强履职小组,依托监督点组建70多个专业代表组,邀请400多名具备专业背景、熟悉相关业务、有一定影响力的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参与其中。组织人大代表对照建设目标看进展、对照实施进度查不足、对照群众期盼督成效,助推项目有序实施,如期见效;助推民生改善,压实专业代表组工作职责,做到联系群众在一线、服务发展在一线、建言献策在一线,把人大代表为民履职、为民服务落到实处。加强对监督点工作的领导,领导督办、委室领办,确保各级人大密切联动、人大代表凝心聚力、责任单位高效落实。
阅卷“年终考”
推动民生实事联组评议
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由之路。事实证明,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越广泛、意愿表达越充分,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就越真实。淮安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意表达渠道,充分吸纳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诉求,有效发挥人大代表监督点和民生实事联组审议的助推促进功能,以“年终考”促进“真满意”,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感受幸福。
拓宽参与渠道,建立民生意见征集、居民代表议事等制度,把人大代表监督点建成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履职的阵地、工作的窗口。指导镇街一级人大试行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丰富基层民主形式,推动票决工作“全覆盖”;吸纳群众意见,每年根据民生实事票决结果制定监督点工作计划,组织人大代表深入项目现场,走访周边居民、了解意愿诉求,接待群众来访、获取真实评价,使人大监督有的放矢、切中要害,真正推动问题解决和工作改进;开展审议测评,在人代会期间举行民生实事联组审议,邀请基层群众代表、志愿者代表、网民代表等共同参与,听取完成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对测评结果不理想、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项目,责成实施单位作出说明、立行整改,确保民生实事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