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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针对粤港澳“一个气象风险三种预警信号”问题提出建议

立法建议入选粤港澳大湾区专项立法计划

本报讯 (通讯员陈 婵 何 榕 曾梓欣)近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以下简称“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的《关于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互换衔接的立法建议》,入选粤港澳大湾区专项立法计划。

今年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5周年。4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编制粤港澳大湾区专项立法计划(2024—2027年),拟每年推出两部左右大湾区法规。9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粤港澳大湾区专项立法计划(2024—2027年)》正式印发,拟于2025年制定《广东省促进粤港澳气象合作发展条例》。

长期以来,粤港澳三地在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存在的差异,给三地市民尤其是游客带来诸多不便。今年上半年,广东多地累计雨量破历史极值,在协同开展防汛应急响应的过程中,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关注到粤港澳大湾区面临的“一个气象风险三种预警信号”的问题。

从5月起,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对该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征询三地市民意见,咨询气象专家。7月,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将相关意见收集整理形成《关于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互换衔接的立法建议》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后,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

“从调研到采纳仅历时5个月,且于2025年就开始制定!”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余志坚表示,“如此之高的效率振奋了我们的信心和决心。我们将发挥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继续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该领域的立法,推动《广东省促进粤港澳气象合作发展条例》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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