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 工作联席会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本报讯 (通讯员刘丽威) 近日,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在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召开。会议由常务理事会秘书长单位——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持,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等12个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参加会议。

会议研究决定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主席轮值顺序,商讨了联席会承办单位产生办法。会议审议了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加入常务理事成员单位的事宜;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加入联席会事宜;提请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第25次联席会议通过。

会议确定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第25次会议承办单位,并举行了联席会会旗交接仪式。

会议决定,全国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县(旗)人大工作联席会第25次联席会议主题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地区共同富裕。交流议题为:立足人大职能,助推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围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提出意见建议;围绕中心,全力助推创设良好营商环境;立足人大职能,助推完善民族区域差别化支持政策。

会议号召,联席会各常务理事成员单位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立足人大职能,依法履职尽责,积极助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谱写民族地区发展新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版权所有 ©2022 人民代表报 rmdbw.cn 晋ICP备12007816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