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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拟禁止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入电梯

本报消息 近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消防条例(修正草案)》。

修正草案突出构建消防监管工作新格局,压实社会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火灾预防管理。其中提出,鼓励住宅户内配备火灾报警、灭火器、避难逃生等消防产品。

针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修正草案专设相关条文,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停放在单位、居住区的指定区域。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开展日常巡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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