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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鼓励“专利先使用后付费”

本报消息 日前,《河南省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经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鼓励和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专利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专利许可转让“先使用后付费”的方式,可以解决中小微企业长期以来获得专利成果渠道不畅、许可门槛过高的难题,能够推动专利产业化与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双向奔赴”。

在奖励问题上,条例明确,省人民政府设立河南省专利奖,对进行发明创造、专利转化推广运用,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条例还明确,在进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科学技术奖励和技术创新奖励项目评审等方面,相关专利可作为评审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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