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通讯员 谢晓艳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斯腾湖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州人民政府是如何贯彻落实的?取得了哪些成效?还存在哪些问题?兵地同防同治还将采取哪些措施,共同推动问题解决?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这是巴州人大常委会今年第二次开展专题询问,也是兵地携手同防同治的又一生动实践。
此次专题询问,问的是巴州各族群众最关注的“母亲湖”——博斯腾湖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行的是依法赋予巴州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权。
专题询问中,巴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聚焦条例实施和博斯腾湖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现场提问。巴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水利局、住建局、文旅局、塔里木河流域开都孔雀河水利管理中心、铁门关市住建局等多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
“条例实施以来,州人民政府是如何贯彻落实的?取得了哪些成效?”巴州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德寿率先发问。
一湖碧水,是巴州人用脚步丈量、用汗水和智慧治理、兵地联动、持续用力的真实写照。
巴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巴岱应询道,自2021年条例出台以来,州人民政府严格督促流域周边县市及州直相关部门单位压紧压实责任,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包括坚持规划引领,推进“三水”统筹;加强水污染防治,突出源头治理;加强水资源保护,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水生态修复,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强化督导检查,提升工作质效;坚持县市联动、部门联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兵地联动,共护流域安全。
条例的贯彻实施涉及环博斯腾湖流域周边4个县、6个兵团团镇、3个国有农牧场以及9个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为提高专题询问质量,今年9月上旬,巴州人大常委会联合铁门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先后赴焉耆、和静、和硕、博湖等地及周边团镇、连队,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对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短板进行梳理分析,并系统提出了推动法规实施的意见建议。
博斯腾湖水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兵地人大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属全疆首例。自条例实施以来,博斯腾湖总体水质由2020年Ⅳ类提升至Ⅲ类,2021年至2024年9月全湖年均水质保持在Ⅲ类,博斯腾湖水质总体稳中向好。
执法检查历时两个月时间。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联合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巴州人大常委会就博斯腾湖水生态保护工作进行专题询问。9名巴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州人大代表、1名铁门关市人大代表现场提问。巴州人大代表娜仁格日乐针对和静县及223团农田排水渠污水汇流问题的治理情况,进行现场询问。
“我们积极与和静县沟通对接,两方携手快速治理,通过封堵排渠与河道缺口、加高堤坝、关闭节制闸门等方式,全面禁止农田排水渠污水流入沿途河道,有效杜绝污水由河道汇入博斯腾湖。”223团团长宋卫疆直面问题,真诚、坦率地回答。
随后,苏凯、其·巴太、肖振新、马晓红、李映清、温利丽等委员先后就是否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出台相应财政支持政策;如何优化水资源配置与调度,提升服务效能;在博斯腾湖入湖水质监测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询问。各相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回答询问。
一边问得直接、尖锐,一边答得认真、仔细。询问现场,问答之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巴州人大常委会做实专题询问功课,用刚性监督手段实现人大高质量履职,为巴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