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宏博 (广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列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点推进的“七个聚焦”目标之一,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了具体安排,强调要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彰显人大担当,推动立法引领、监督保障、代表聚力,为助力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添砖加瓦、增光添彩。
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依法治国
改革须在法治的框架内推进,唯有如此,改革方能行稳致远。法治作为国家治理最科学、最有效的方式,为改革提供了坚实保障。人大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和代表工作,与法治建设息息相关,而立法、普法、执法、守法各个环节都与人大工作紧密相连。立法是人大工作的重要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科学立法,为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筑牢制度基础。普法需实现全社会覆盖,工作更当持之以恒,人大通过监督推动普法,提升民众法律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执法要体现法律权威性和严肃性,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督促执法机关严格公正执法,确保法律落地见效。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人大代表通过带头守法、树立榜样,促进全社会形成自觉守法的良好风尚。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以法治引领改革,以改革完善法治,共同推动国家治理和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以高质量监督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人大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重大使命,其作用不可替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是人大监督的行动指南,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人大监督全过程,人民的关切,就是人大监督的着力点;群众的满意度,就是评价监督成效的标准。高质量的人大监督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必须勇敢斩断阻碍改革发展的荆棘,绝不能让监督不痛不痒、流于形式。要传导压力和责任,让被监督者感受到沉甸甸的使命。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改革的每一步都走得坚实有力,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引领下,中国式民主绽放出绚丽光彩,它与民心相通,倾听人民的呼声,回应人民的关切;它与民情呼应,贴近人民的生活,解决人民的难题,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形成了许多鲜活的做法和经验。例如,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活动,代表们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为民主决策提供最鲜活的素材;组织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司法助理员等“三官一员”走进基层站点联系代表服务群众,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将全市693个人大代表联络站同步建成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站点深度融合标准化建设,开通立法民意直通车,让人民的声音直达立法机关,使法律更加符合人民的利益;组织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为人大决策贡献智慧和力量,确保决策更加科学、民主;指导县乡人大探索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让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到民生项目的决策中来,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