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金钊 张林静 (云南)
近年来,云南省鹤庆县人大常委会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努力做到与党委同心、与大局同步、与人民同声,持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依法行使职权 规范监督行为
坚持把机制创新、制度建设作为突破口,本着务实管用、切合实际、操作方便的原则,建立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制度。先后出台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常委会审议意见形成及处理办法、专题询问实施办法、人大协商实施意见、满意度测评办法等41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用机制推进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为监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治保障,规范了人大监督行为,有力推动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监督工作有效运行。
强化理论武装 提升监督能力
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学习培训,注重练好内功,提升监督能力。一是建立学纪学法制度。坚持把学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制度理论作为武装头脑、推动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常态化推进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学纪学法。二是加强代表履职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组织履职培训、举办专题讲座、考察学习等方式,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抓大事、议大事、定大事能力,增强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制度自信和理论自信。三是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坚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坚持代表“进站入室”接待选民制度,精心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通过拓宽知情议政渠道,密切联系选民,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提升代表履职实践能力。
创新监督形式 增强监督实效
改革出活力,创新增实效,通过认真研究现有监督制度,积极创新监督方式。一是坚持精选监督议题。始终把精选议题作为强化人大监督的前提,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发展大局选题,从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中统筹谋划选题,从宪法法律贯彻实施和法治建设中精准选题,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工作针对性。二是强化人大调查研究。坚持把深入调研作为强化人大监督的基础,及时制定调研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调研重点,采取“四不两直”、定向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了解实际情况,研究对策建议。三是用好法定监督手段。在坚持用好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报告等常规监督手段的基础上,创新用活专题询问、“三问一评”等监督方式,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持续跟踪问效 增强监督刚性
始终把人大监督从“纸上”落到“地上”作为工作的落脚点。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对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及时反馈落实,实施靶向监督,坚持用事实说话,用实打实的行动、硬碰硬的举措,着力解决监督工作中“宽、松、软”等问题。二是强化跟踪问效。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坚持跟踪到底,采取“回头看”、听取办理落实情况汇报、开展满意度测评等进行持续跟踪监督。三是增强监督刚性。用活用好刚性监督措施,采取“三问一评”、专题询问、代表约见等方式,对全县医疗卫生改革、重点投资项目落实情况、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监督,持续增强监督刚性,推动人大监督往深里走、往实里走,积极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