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文庭 (内蒙古)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
坚持开门立法
确保立法工作体现群众意愿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实践要求真正体现到立法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形成覆盖法规立项、起草、审议、实施等全流程的工作规范,以实现良法善治目标。一是在法规立项过程中吸纳民意。在立法规划、计划编制过程中,按照设区市的立法权限,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关切,积极推行人民群众“点单式”立法项目征集机制,通过人大代表提出立法建议和议案、公开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等方式征集立法项目,并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法规立项调研论证,切实增强法规立项的针对性、可行性、有效性。二是在法规起草、审议过程中汇集民智。不断创新立法方式、改进工作举措,拓宽民主立法的实现路径。建立地方性法规专班起草制度,实施重点立法项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制度和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双组长”负责制,推行完善“四方会商”制度,健全公众意见收集采纳和反馈机制、人大代表参与地方立法的制度机制,进一步丰富与依法治市进程相匹配、与改革发展稳定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期盼相呼应的立法形式。不断强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地方立法研究基地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立法咨询机制,充分发挥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和智库专家的专业优势,全方位拓宽专家学者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三是在法规实施过程中体现民主。建立完善法规实施评估制度,在法规实施中坚持问效于民,注重收集人民群众对法规实施效果的评价意见。积极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形式和内容,进一步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运行机制,使广大人民群众从参与立法向监督地方性法规实施和宣传普法拓展,不断扩大联系覆盖面和参与度,切实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适时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通过邀请政府相关部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群众参与或委托社会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质量、实施效果作出分析评价,及时掌握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法规的修改、废止提供重要参考。
坚持问题导向
推进监督工作满足群众期盼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一是监督方向问政于民。坚持每年制定工作要点都统筹考虑“一府一委两院”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和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积极采纳人大代表对监督工作提出的议案、建议,并且通过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联席会议及时反馈,确保每项监督议题都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二是监督过程问计于民。开展监督工作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广泛调研,最大限度听取民意、反映民声。同时,面向社会开设审查建议受理平台,提高公众参与度。在此基础上,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监督贯通协调工作的各项任务要求,运用“人大+”多方联动监督机制,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贯通起来,事前要主动介入,事中要积极参与,事后要跟进检查,特别对年度重点监督和执法检查项目,组织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执法人员等召开座谈会,查找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销号制度,强化跟踪监督,进一步提升人大监督的深度、广度、力度。三是监督结果问效于民。监督不能止于“找出问题”,最终还要落实于“解决效果”。为了让监督发挥效果,让监督工作落地有声,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审议意见处理工作办法和实行视察建议书的办法,采取跟踪监督的方式,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坚持每一次开展的监督工作,结果都要向市委汇报、向社会公开,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要求相关部门结合人大代表、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制订方案整改落实;“一府一委两院”要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确保监督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坚持为民服务
始终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建好用好“人大代表之家”,认真落实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机制,不断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为全面深化改革凝心聚力。一是推动“人大代表之家”迭代升级,持续巩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主阵地。锚定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目标定位,从“建、管、用”三方面发力,推动“人大代表之家”向工业园区、政务服务大厅、重大产业链条等领域延伸,为更加及时反映和解决经济建设一线的意见建议开辟渠道,在发挥联系人民群众“连心桥”作用的基础上,体现助推经济建设的功能。通过明确第一责任人、细化包联机制、完善定期报告制度,确保人民群众能联系得上代表、能反映得上问题。下力气搭建和推广使用“网上人大代表之家”和“码上找代表”等平台,为人大代表提供便捷高效、全天候的网上履职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畅通无阻、“24小时不下班”的意见建议表达通道。二是画好民声“同心圆”,办实民生“关键事”。落实“征集范围要扩大、民生项目要选准、具体工作要做细、资金保障要充分”的要求,围绕“精准选项、精准实施、精准监督”三个重点,在项目可行性、程序规范性、建设实效性上下功夫,推动基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三是畅通民意民情渠道,增强基层治理原动力。发挥人大代表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全面深化人大代表参与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动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与两级法院协调联动,及时总结推广在诉前调解过程中积累的“人大代表+法院”工作经验,努力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纠纷调解工作经验。从受理范围、工作流程等方面入手不断完善人大代表参与基层治理制度,对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信访事项,通过充分发挥“信访+建议”联动监督机制,做好信访事项与代表建议的衔接转化,助推信访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