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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法治供给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 任 杰 (安徽)

法治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安徽省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坚持目标导向、实践导向、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运用科学立法规范基层治理、全民普法引导基层治理、法律监督破解基层治理难题,以高质量法治供给助力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坚持实践导向

以科学立法保障基层治理方向

淮南市人大常委会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重点,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人民群众身边的痛点、堵点问题为立法“切口”,用法治手段解决基层治理难题, 以科学立法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坚持党委领导,把准正确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全过程,始终正确把握立法的政治方向,做到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立法工作就跟进哪里,推动基层治理有力有序。根据市委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部署,制定养犬管理条例;根据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制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围绕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并制定实施。二是坚持开门立法,广泛汇聚民智。拓宽立法参与渠道。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修改完善《淮南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优化调整完善以乡镇街道为主体,高等院校、企业为补充的多层次基层立法联系点,聘请立法咨询专家,搭建“立法民意直通车”,推动立法由“等米下锅”变成群众“点菜上桌”。拓宽立法公开渠道。把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立法听证会、立法调研座谈会等,收集基层意见建议,不断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三是坚持群众需求,增强治理实效。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健全市域治理急需、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地方性法规。注重“宜业”为先,着眼于构建宜业宜商的法治环境,强化立法保障,修改完善《淮南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等,持续优化升级全市营商环境;注重“宜居”为本,出台养犬管理条例、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等,着力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注重“宜游”为要,及时出台寿州古城保护条例、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让群众共享绿色发展成果。

坚持目标导向

以全民普法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普法工作与基层治理相结合,进一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增强群众遵纪守法观念和提升维权意识和能力。一是注重增强普法实效,凝聚基层治理合力。扎实推进“八五”普法有效实施,监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抓实抓细开展“宪法宣传周”“江淮普法行”活动,创新“豆娃说法”普法品牌,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列入五年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确保立法、司法、执法和管理过程中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让普法守法成为每一名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以“法律进乡村(社区)”等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村“两委”、村居法律顾问、乡村“法律明白人”等作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完善媒体公益宣传机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进行宣传,突出实效性、经常性、针对性,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区分不同群体,常态化开展精准普法工作,增强法规普法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二是注重培育法治文化,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提高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文化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对重点领域的法规进行备案审查,对于生效的法规进行定期系统清理,并依照相应法定程序及时修改或废止相关法规,进一步强化法规的价值导向。

坚持问题导向

以法律监督提升基层治理质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强调,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全链条增强人大监督针对性、实效性,真正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以人大监督实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一是强化执法检查,广纳基层治理之策。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做好执法检查计划、精准确定执法检查内容、严格执法检查程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执法检查实效,严格执行执法检查问题清单制度,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注重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检查《淮南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淮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充分运用“执法检查报告+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机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民生实事项目有序有力推进,把全过程、跟踪式监督贯穿民生实事项目始终,以办好民生实事助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二是强化司法监督,增强基层治理之效。维护和保障司法的公平正义,是人大监督的重要担当。围绕助力平安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监督司法工作的暂行办法》,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调研,着力推进公正司法。三是强化备案审查,夯实基层治理之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利、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立法法、监督法、《安徽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善听取审议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报告机制,举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题讲座,加大对县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备案审查平台作用,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主动依法审查纠错与上位法不一致、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有效维护法治统一,使人大监督真正“长出牙齿”,推动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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