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 近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与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监督活动。
通知明确,聚焦文物、革命文物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保护,将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保障不到位等八类情形作为监督重点,扎实开展精准监督。
通知提出,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摸清本地区文物和文化遗产底数和保护现状,全面摸排突出问题线索,分类汇总研判后依法办理。要聚焦工作重点,强化执法司法联动,集中力量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推动文物保护、传承和利用融合发展。同时,适时推广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巩固专项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