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通讯员 李 涛 施维峰 张 笛
高邮,这座江苏省独树一帜、以“邮”命名的城市,不仅承载着千年岁月沉淀的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如今更在立法领域勇立潮头,以实际行动为全过程人民民主书写生动且深刻的篇章。自2024年3月被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选定为扬州市唯一一家省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后,高邮市人大常委会闻令而动、积极作为,将这一平台打造成沟通群众与立法机关的坚固“连心桥”,让立法“直通车”在高邮大地畅行无阻。
组织建设
筑牢立法联系“桥头堡”
“基层立法联系点高效运行的背后,离不开稳固且有力的组织架构作为支撑。”高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生表示。为推动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高邮市人大常委会组建了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秋红为组长,分管主任和相关委办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运转。李生介绍:“我们构建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办公室具体执行的工作模式,从顶层设计上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为确保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高邮市人大常委会第32次主任会议经过深入研讨、反复斟酌,通过并下发了《关于推进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实施方案》以及《关于建立立法联系单位、立法联络站的通知》。同时,紧密贴合本地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了一套涵盖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工作规则以及工作流程的全方位规范体系。
李生认为,“这些制度犹如精准的航标,为立法联系点工作指明方向,让每一个工作环节都清晰明确,有力推动立法联系点工作朝着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稳步前行。” 一直以来,高邮市人大常委会精准把握人大“四个机关”的定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省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组织建设的过程中,精心布局,稳扎稳打,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长远发展搭建起坚实的“四梁八柱”。
网络构建
织密民意收集“大网络”
在高邮这片充满活力的土地上,一张布局精巧、覆盖全面的民意收集网络正高效有序地运转。“我们矢志让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触角’延伸至社会的每一处角落。”高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施维峰说道。目前,高邮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17个部门单位纳入立法联系单位范畴,充分借助这些单位的专业优势,为立法工作注入专业且权威的声音。在乡镇(街道)及市农商行设立14个立法联络站,在村(社区)、法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人大代表家站点”中设立47个立法信息采集点,广泛收集基层群众的真实想法和迫切诉求。此外,还组建了由24名法律专业人才组成的专家智库,为立法意见的分析、论证提供坚实的专业支撑。为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高邮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奔赴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泰州市海陵区等地考察学习。
为突破时空限制、拓宽民意征集渠道,高邮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开发了“立法邮你”小程序。施维峰形象地比喻:“这个小程序就像一台永不落幕的民意收集器,无论群众身处何地,只需动动手指,就能通过它便捷地提交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实现了民意收集的‘零距离’。” 这些举措相互配合、相得益彰,如同一张紧密交织的大网,为民意收集网络的构建提供了有力补充,使得民意收集更加全面、深入。值得一提的是,高邮市人大常委会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方面成效显著,始终如一地坚持“建、管、用、融”并重原则,打造了“临来坐坐”“金湾说事儿”等多个特色品牌。“高邮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有历史传统、有基础支撑、有机制保障、有实践作法,我们有信心把高邮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一个特色品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秋红表示。
民意汇聚
奏响民主立法“最强音”
“民意,是立法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头活水,让这股清泉毫无阻碍地流淌进立法的长河之中,是人大的使命。”施维峰表示。在实际工作中,高邮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涌现出许多生动鲜活且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在对《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的意见征集过程中,高邮市水利局作为立法联系单位,凭借自身专业优势,提出了一系列切中要害、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在深入研究高邮市水资源分布和饮用水供应实际情况后,市水利局建议在条例中明确农村小型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标准,以及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的定期检测和维护要求。这些建议精准聚焦地方实际问题,充分考虑了可操作性,对提升高邮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围绕《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等6部省级地方性法规,高邮市人大常委会严格遵循“接受征询任务、前期解读学习、开展意见征询、整理意见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完成报告上报、整理立卷归档”的规范工作流程,广泛开展立法意见征集工作。通过7次专题调研、8场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共收集到立法建议92条。这些建议涵盖法律援助范围的扩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标准的细化等多个方面,得到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的重视。施维峰介绍,“其中一些建议,如关于扩大法律援助对象范围的提议,经过深入论证,已被纳入《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的修订内容,彰显了立法联系点的价值所在。”在这一过程中,各个工作网络节点犹如精密齿轮,相互协作、共同发力。立法联系单位凭借专业优势,提出建设性意见;立法联络站和采集点扎根基层,将群众的真实诉求原汁原味地反馈上来;专家智库从法律专业角度对意见进行分析论证,确保其合法、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