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 海 (内蒙古)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依法履职、担当尽责,干字当头、争创一流,为护航地区高质量发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法治石拐建设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以令出惟行的政治自觉推动重大事项落实到位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支持和促进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确保公益诉讼高效、规范、有序开展。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对年度计划和“十四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增强报账意识、交卷意识、成果意识。
认真履行选举任免职责。严格落实选举法,依法补选市人大代表5名、区人大代表16名。规范化、制度化抓好法律知识考试、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任职表态等任前法定环节,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意识、责任意识。
强力推进重点工作落地见效。按照区委安排部署,1名副主任带领珠三角招商小分队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对接企业130余家,签约18家,引入以风电产业链为主的项目8个,促成34家公司在本地注册。常委会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包联地区和企业,走访了解发展需求,协调解决问题36个。
以抓实干成的责任担当开展正确有效依法监督
聚焦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听取审议石拐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石拐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和石拐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方案的报告》,强化科学规划引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用地。对债务管理情况、培育新产业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就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碳基新材料产业集群、重点项目开复工进行主任集体视察,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升产业体系现代化水平献智出力。
聚焦高效能治理开展监督。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听取审议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对《石拐区物业管理考核方案》开展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修改意见,纠正不适当情形。针对文化旅游开发,开展文物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提出加大条例宣传、打击文物破坏行为的建议。听取审议区人民法院基层社会治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促进严格执法,推进公正司法。围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公益诉讼工作审议意见落实,开展跟踪监督,督促推动全民普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聚焦高品质生活开展监督。把教育、文化、医疗“三大高地”建设作为人大监督的主攻方向,围绕居民关心的智慧城市、教育高地、物业管理、保交楼项目开展视察调研,立足群众关注的再生水利用、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生产等工作组织专项监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用法律利剑守护美丽石拐。听取审议全区2023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突出绿色低碳发展,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紧盯代表票决项目的落实,以两级人大代表联动监督、主任集体视察等方式,推动排水管网改造、便民市场升级、温暖工程提质、公共交通惠民补贴等项目如期完成。
聚焦高水平联动开展监督。依托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叫响“人大+N”监督特色品牌,实施“人大+监委”“人大+检察”等联动监督新机制,实现监督事项贯通、监督资源整合,形成“1+1>2”的监督实效。开展“点穴式”监督,与纪委监委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联合监督,提出监督建议24条,监察建议书3份。深化“人大代表+检察”双向衔接转化新模式,有效推动27条建议的办理,使监督效益倍增。
以民呼我为的为民情怀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用好代表履职渠道。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50人次,组织代表参加集体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政情通报60人次,参加法院案件庭审、检察院听证会、人事招录监考20余人次。进一步优化“三联系”制度机制,出台联系代表办法、建立联席会议等机制4项。“一府一委两院”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59人次,征集意见30条,解决问题28个,通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7次。完善代表全程跟踪监督机制,人大代表参与“12345热线”疑难工单督办工作,推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30余件。
建好代表履职平台。整合24个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站,同时新建1个工作站,代表定期驻站值守,收集民意,解决民忧。实行进代表之家、回居住社区“双报到”制度。2024年,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进家156人,走访群众370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95件,现场答复解决152件,县级领导带头进家成为常态。亚新隆顺东门至白草沟党群服务中心道路亮化、五当召镇森林草原防火瞭望塔设施完善等39条意见建议得到有效解决。
办好代表议案建议。优化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办理、反馈、评价机制,实行常委会班子成员领衔督办、各工作委员会重点督办、人大代表全程督办制度。通过办理包头市第十五中学校门口交通安全防护、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维修机井及配套设施、优化新区偏远小区交通等建议,极大地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
以探路领跑的具体实践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架起反映民意“连心桥”。实施“点站融合”,将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代表履职平台有机结合,建成“点”“站”工作网络,以基层立法联络站、信息采集点为“主干”,联络员和信息员为“骨干”,采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意见征询活动。大发街道拓宽和创新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五当召镇构建“联系点+普法宣传”工作模式,法检两院积极反馈专业修订意见,群众参与立法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深化。
参与社会治理“治未病”。开展“人大代表+法院”诉前调解,拓宽民事纠纷多元化解途径,代表参与诉前调解案件267件,成功调解228件,成功率85.4%。
开展理论研究“献良策”。依托《人民代表报》理论研习实践包头基地围绕发挥新时代人大代表作用,与包头市委党校就“人大代表+法院”诉前调解创新试点工作开展课题研究,形成《嵌入式治理在人大工作中新实践》《“人大代表+法院”深化诉源治理改革》《贯彻落实人大代表参与诉前调解工作推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三篇理论研究成果,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