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全华 (新疆)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坚持强化系统思维,通过健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监督工作机制,变“事后监督”为“全程参与”,更好地把人民群众心声转化为政府决策和部门行动,让全过程人民民主真正实现可观、可感、可触、可见。
完善“票决制”,推动民生实事民主产生,以“民声”促“民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地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不断优化和完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地体现到民生工作各个方面,以“群众提”带动“政府办”,全力推动市委关于“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需求,高质高效推进每年确定的10件民生实事项目”部署有效落实。坚持问需于民,每年第三季度启动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根据急迫先立、成熟先立、好中选优的原则,对征集项目进行整理、筛选和论证。在全疆率先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并在各区全面推行,具体兴办哪些实事,交由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共同决定,让政策建立在民意基础之上。在人代会差额票决出10件民生实事项目的基础上,聚焦群众长远需求,助推民生实事重点项目落地见效,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民意有人代表、民情有人诉说、民生有人关注、民主就在身边。
突出“小快灵”,推动民生实事依法管理,让“实事”真“实施”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通过立法确保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真实的民主权利。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克拉玛依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办法》,构建起全流程的民生实事监督模式,以“小快灵”护航“大民生”,确保民生实事征集来源更广泛、民意基础更扎实、环节流程更规范、监督保障更完备。明确实事范围,聚焦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环境治理、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建立候选项目库,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选择具有普惠性、基础性和兜底性的项目。规范工作流程,从优化民意征集和项目选定环节入手,规范审议票决、项目实施、人大监督、群众评价各个流程,明确推进计划和阶段性目标,从制度上保障项目如期见效,群众受益。强化监督管理,将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纳入政府督查和考核范围,原则上当年完成,定期公开项目进展,接受审计部门审计,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提升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依托“家站点”,推动民生实事闭环监督,既“问效”更“助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必须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在丰富民主形式上实践探索,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有为担当。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办好“人大代表重点助推的10件民生实事项目”,以“点”督“面”,打造助推项目实施的创新监督载体,以“新平台”助力“真解决”,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选好监督点位,将监督点建在民生实事项目现场,涵盖就业促进、物业提升、医疗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依托“家站点”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在全覆盖的同时各有侧重,不增加基层额外负担。配强履职小组,邀请具备专业知识、熟悉相关业务的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其中,组织人大代表对照建设目标看进展、对照实施进度查不足、对照群众期盼督成效。助推项目实施,主任领衔督办、委室对口督办,确保各级人大密切联动、人大代表凝心聚力、责任单位高效落实,做到联系群众在一线、服务发展在一线,把为民行权、为民履职、为民服务落到实处。
阅卷“年终考”,推动民生实事联组评议,使“民意”变“满意”
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应有之义。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意表达渠道,有效发挥人大代表监督和民生实事联组审议的助推促进功能,以“年终考”促进“真满意”,让人民群众更好享受改革发展带来的红利。拓宽参与渠道,建立代表居民议事、线上意见征集等制度,把人大代表“家站点”建成联系群众的桥梁、代表履职的阵地、人大工作的窗口,指导镇街人大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推动票决“全覆盖”,丰富基层民主形式。悉心征求意见,每年根据民生实事票决结果制定监督工作计划,更新监督点位,调整代表组成,组织人大代表深入项目现场,走访周边群众,获取真实评价,使人大监督有的放矢、切中要害,真正推动工作改进和问题解决。审议测评整改,继续在人代会期间举行民生实事联组审议,邀请基层群众、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对测评结果不理想、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项目,责成实施单位进行说明、立行整改,确保民生实事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