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鹏宇 (内蒙古)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保障群众权益的重要防线,发挥着关键作用。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人大常委会立足全县发展实际,聚焦重点、创新方法、完善机制,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宁城县法治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织密制度网络
构建备案审查“规范体系”
制度建设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的根本遵循。宁城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围绕备案审查全流程,制定严密的配套制度体系和规范文书,涵盖文件报备、审查流程、问题处理等各环节。通过明确各部门在备案审查工作中的职责,细化备案审查范围和标准,将工作要求精准落实到每一个步骤。同时,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修改的监督法和实际工作需求,及时对备案审查工作流程进行修改完善,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为强化制度执行,落实“有件必备”要求,宁城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召开备案审查工作交流座谈会,加强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和合法性审查机关的沟通联系。定期组织对“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未按时报备或报备内容不完整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2025年3月,在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项督查中,座谈了解各单位制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情况,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进行“回头看”,起底两件报备不及时和1件已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具体整改建议,确保规范性文件应备尽备、应审尽审,形成刚性约束,切实提升“一府一委两院”主动报备意识和制度执行力度。
创新审查模式
打造专业高效“审查矩阵”
审查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核心环节。宁城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创新审查模式,组建了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律专家、人大代表组成的多元审查团队,充分发挥不同群体的专业优势,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审查。2025年,按照以上审查模式,审查司法规范性文件1件,已完成备案程序。在审查过程中,充分运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巩固信息平台向下延伸工作成果,形成常态化线上备案审查机制,全面提高备案审查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针对专业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宁城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专家咨询论证机制,邀请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对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深入论证,确保审查结论科学可靠。同时,注重审查结果的反馈与沟通,与文件制定机关保持密切联系,共同探讨问题解决方案,形成良性互动,有效提升审查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引导群众参与
畅通民主监督“民意渠道”
规范性文件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宁城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贯穿备案审查工作始终。通过设立专门的意见征集平台,广泛收集群众对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和建议,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审查工作座谈会,让群众直接表达诉求和看法。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宁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进行重点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此外,宁城县人大常委会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解读规范性文件、宣传备案审查工作意义,提高群众对备案审查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规范性文件监督的良好氛围。
强化结果运用
提升备案审查“法治效能”
宁城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备案审查结果的运用,建立问题整改跟踪问效机制。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查意见,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同时,建议将备案审查结果作为各单位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各单位切实履行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职责。
通过对备案审查结果的深入分析,总结提炼出具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为县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推动全县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整体提升,有效维护法治统一,为宁城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