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 日前,由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开发区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湖南省第一部关于开发区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明确要求开发区回归经济功能定位,规定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由属地政府承担,开发区不得托管或代管行政区划建制及部分区域。
条例创新提出“管理机构+公司”模式,允许开发区管理机构与市场化运营公司协同运作,将设计、建设、招商、服务等事项交由市场承担,提升专业化水平;同时,进行无管理机构试点,探索不设立传统管理机构的开发区运营模式,进一步减少行政干预,增强市场化导向。
为推动产业升级,条例提出集群化发展,明确开发区应当发展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集群,巩固延伸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集群,科学布局未来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