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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声音被听见了!”

(上接第一版)

辖区一些经营者虽有投身公益事业的热情,但并没有真正付诸行动。身为基层立法信息员的赵志华认为,草案中的“引导”侧重于指导行为的方向,而“鼓励”二字能明确传递政府对民营经济组织公益行为的肯定与支持,以激发其持续参与的动力。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赵志华在日常社区工作中充分调动“自己人”的积极性,鼓励、引导民营经济组织投身公益事业。

2月17日,三叠石社区举办文艺汇演,不少民营经济组织经营者积极加入此次活动的志愿者行列。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是新时代企业家精神的价值内涵。从法条修改到社区实践,“鼓励”二字激发民营经济组织源源不断的公益动能,让社区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从“立法细节” 看“法治工匠精神”

在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中,草案第五十七条“其他”二字的删除看似细微,却折射出对立法精细化的追求。

广西思贝律师事务所既是良庆区人大常委会法律服务单位,又是良庆基层立法联系点协作单位。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后,专职律师邱海帆从法律逻辑、实践应用等层面深入剖析条文,敏锐地发现草案第五十七条出现“等”与“其他”并列使用的不规范表述。

在律所内部研讨会上,邱海帆指出,删除“其他”更加精准严谨,能确保法律的简洁性与规范性。

邱海帆的专业意见被采纳,正式出台的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五十八条删去“其他”,表述调整为“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动产质押、融资租赁等融资担保方式的应用”。这一细微却关键的改动,让法律条文更加清晰明确,为规范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提供了更精准的法律依据。

“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可能对民营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所以容不得半点马虎。”邱海帆说。

推敲每一处遣词造句,雕琢每一个立法细节,让法律在精准与严谨中彰显权威,这就是“法治工匠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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