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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强化反走私综合治理

本报消息 日前,《福建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经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针对福建省走私活动大多与涉海相关的特点,条例明确对走私高发区域、重点渠道、集散地和走私相对集中的成品油、香烟、冻品等货物及物品实施重点查处。

条例强化部门联勤联动,明确反走私综合治理机构应当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反走私协作联动,推动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建立管辖争议处理机制,促进反走私执法各环节的有序衔接。

在涉海物品处置方面,条例明确大宗、危险、贵重以及其他需要专门条件进行保管的涉案财物管理处置规定,解决反走私工作中查扣的涉案财物处置难、保管难问题。

条例强化重点对象打击,明确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物品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厘清各有关执法部门的职责分工、执法权限,加强全环节、全链条打击。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还总结提炼了基层在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方面的经验,吸收构建反走私智慧管控体系、把反走私治理纳入网格化监督管理体系等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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