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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船精神领航 党建业务融合促发展

■ 高玲慧 (浙江)

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光明日报》发表《弘扬“红船精神”,走在时代前列》一文,首次提出并生动阐释了“红船精神”的深刻内涵和时代意义。20年来,作为红船启航地的人大常委会机关,浙江省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红船精神为指引,以首创精神破题,以奋斗精神筑基,以奉献精神铸魂,以精神传承为要,构建起理论统领、实践赋能、创新突破的立体贯彻体系,努力打造新时代人大常委会机关红色基因传承与高质量发展的标杆。

以首创精神破题

构建融合机制新范式

红船精神的精髓在于敢为人先的创新品格,这与人大制度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高度契合。人大常委会机关应将首创精神转化为制度创新动力,推动党建与人大业务从“物理相加”走向“化学融合”。

在履职机制创新中强化党建赋能。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明确提出“尊重基层首创精神”,要求在工作载体上勇于突破,建立“党建课题与业务课题同部署同推进”制度。围绕城市品质提升、共同富裕等中心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牵头成立党员攻坚组,将立法调研、监督检查等任务转化为党建实践项目。如在中心城区品质提升监督中,党员代表牵头建立“立法建议直通车”,将群众反映的垃圾露天堆放影响市容环境诉求转化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法规修订意见,实现党建引领下的立法为民。

在民主实践场景中彰显党建引领。南湖区南湖街道人大工委二十年来的探索提供了生动范本,从创设居民议政会实现“群众事群众议”,到建立人大代表联络站形成“一站两督三联”制度,再到2025年推出“南”事“议”同办机制,每一步创新都以党支部为攻坚堡垒,党员代表带头创新实践。这种“党建+民主实践”模式,构建起“选民点单、代表梳单、人大派单、部门接单、群众评单”的闭环体系,使党建引领具象化为民主程序的完善,让全过程人民民主有了坚实的组织依托。

以奋斗精神筑基

激活履职担当新动能

红船精神蕴含的奋斗基因,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坚守初心、履职尽责的精神密码。唯有将奋斗精神融入党建引领,才能推动人大工作与中心大局深度契合。

在服务发展大局中体现奋斗底色。人大工作的奋斗方向始终与党的中心任务同向而行。在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组织党员代表成立履职专班,通过刚性监督手段,可以更好更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地见效。南湖区东栅街道人大工委紧扣街道(新区)“打造现代化产业新城、建设高品质一流新区”的发展定位,聚焦党政所需、群众所盼、人大所能,强化基层民主,助力中心大局,引导党员人大代表在重点工作中勇担重任,组织代表进楼宇、进园区、进项目,搭建服务经济发展的平台,拓展合作渠道,激活发展潜力,帮助辖区企业协调解决停车难、招工难、政策兑现慢等问题12个。

在破解民生难题中锤炼奋斗品格。奋斗精神的本质是对人民的赤子之心。南湖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红色教育+履职实践”模式,组织党员干部在红色基地感悟初心,将精神力量转化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实际成效。嘉兴市人大常委会依托代表联络站建立“党员代表责任区”,对老旧小区停车、为老助餐等民生难题实行“清单化督办”;推行民生实事项目“党员代表全程跟踪制”,从票决立项到落地见效全程监督。

以奉献精神铸魂

彰显人民至上新境界

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是人大工作的价值原点。党建与人大业务的深度融合,最终体现为对人民利益的执着追求。

在立法工作中践行奉献初心。立法是对人民意志的集中表达,更需彰显奉献精神。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立法工作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价值取向,为此建立了“党建+立法为民”机制。在法规起草中,由党员骨干带队开展“沉浸式调研”,如,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中,党员代表下沉社区收集群众意见;在审议环节,设立“代表意见直通车”,确保民意直达立法机构,使每部地方性法规都成为奉献精神的载体。

在监督工作中坚守奉献本色。人大监督的本质是代表人民进行监督。实践中,建立“党员代表领衔监督”制度十分重要。如,针对环境整治等难点工作,由党员代表牵头组建监督小组,通过“四不两直”暗访、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强化监督刚性;建立“监督整改回头看”机制,党员代表跟踪问效直至问题解决。

以精神传承为要

夯实融合并进新根基

红船精神的传承是动态的实践过程,需通过党建引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党建和人大业务融合发展、齐头并进、行稳致远。

强化理论武装的铸魂作用。积极将学习“红船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支部专题研学、代表履职践学”三级学习体系,通过红船党课进代表联络站、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和代表“重走一大路”、赴南湖革命纪念馆开展“沉浸式”教育等活动,让党员干部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原则,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方方面面,筑牢融合发展的思想根基。

发挥履职评价的导向作用。建立“党建与人大业务融合度”履职评价体系,对代表参与党校学习培训、调研视察情况、提出议案建议数量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将精神传承成效转化为可量化指标,着力打造“红船先锋”履职队伍。在“双岗建功”评价中纳入立法为民、监督实效等业务指标;在业务评价中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如,党员代表履职成效占比、支部攻坚任务完成度等,并将联系群众、议案建议质量等纳入党员代表履职积分制管理,形成“抓党建促业务、强业务固党建”的正向循环,激励党员代表以实际行动传承奉献精神,成为融合发展的骨干力量。

(作者系浙江省嘉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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