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 云 (江西)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更好践行为民宗旨的重要途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举措。近年来,江西省南昌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把“群众想什么、我们就干什么”的理念真正落到实处,让民主之根深扎基层,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
票决制的实践路径与机制创新
南昌市的票决制实践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深化的过程。2017年,在青云谱区、湾里区分别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有效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2018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市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印发出台《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南昌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从2019年开始,市、县(区)、乡镇三级的人大同步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2021年9月至今,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举措,驰而不息在深耕细作上做文章。在项目征集阶段,为了保障民生实事项目的民意基础和可行性,围绕“两个必须”的原则:一是民生实事项目必须是群众需求最迫切;二是民生实事项目必须是现实条件能允许。在项目审议阶段,进一步加强票决制的民主化、规范化,严格按照《民生实事项目投票表决办法》依法确定项目,保证了票决项目的法定性和权威性。在项目实施阶段,积极探索“三结合”的做法,对项目实施推进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全过程监督,力求做到协助不包揽、推动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层层推进压实监督责任,确保民生实事项目按时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票决制的成效
丰富了人大工作内涵。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将人大决定权和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更加具体,丰富了人大监督的内涵,实践价值和社会效应更加广泛,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科学决策、强化代表监督提供了有力抓手和重要的制度载体。
顺应了人民群众期盼。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每年票决出10项民生实事项目,内容涉及教育、医疗、养老、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农村环境整治等诸多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使民生实事项目最大限度地覆盖辖区全体群众,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践过程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一是拓展和明确了人大代表履职渠道范围、履职内容。人大代表全程参与项目的征集、票决、实施和监督等各环节,履职角色从“旁观者”转为“参与者”,履职方式由“虚”到“实”,成为党委决策部署的宣传者和推动者、民情民意的传递者。二是丰富了人大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新形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将数字人大建设工作与人大监督工作融合,通过“数据跑路”“信息跑路”来代替“代表跑腿”“群众跑腿”,实时掌握群众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及时回复和转交简单诉求,定期上交建议议题。人大代表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有效发挥,为民履职得到充分体现。
票决制对于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总结思考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要求。从“‘人民’具有个体性存在与集合性存在的双重属性”这个角度来说,在我国人民民主则需要将个人的自由发展与人民整体利益共同发展,并最大限度地平衡这两者之间的关系,这就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与人民共存于一体,其中核心是党的领导,通过党把亿万人民凝聚起来,使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体力量,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因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既保障了个体的自由平等,也保障了整体人民的利益。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就是在党的领导下,从项目的征集、筛选、实施的全过程,群众都能参与进来,提出建议,充分考虑了人民作为个体和群体的利益诉求。人民通过自己选出的代表掌握了实质意义上的决定权,实现了作为整体力量在国家制度层面的人民当家作主。最终,经过人代会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具有了法律的权威性和法定性,再由政府进行落实,回应了人民意愿、凝聚了人民智慧、保障了人民权益,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宗旨。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现了票决民主和协商民主的有机结合。“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选举民主的基本实践形式,实现了人民主权的民主理念。中共中央2015 年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各级人大要在重大决策之前根据需要进行充分协商,以更好地汇聚民智、听取民意,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要求“积极开展人大协商,鼓励基层人大在履职过程中依法开展协商,探索协商形式,丰富协商内容。”通过人大协商,人民群众能够充分参与决策过程、有利于形成协商主体之间的相互理解与共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正是在基层实践中把民主协商的这种包容性与民主票决的刚性相结合,实现了票决民主和协商民主的有机结合,改变了以往民生实事项目由政府单方拍板决定的状况,充分体现了民情民意。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以治理有效作为民主实践的目标。真正的民主必然是国家有效治理的民主,没有一个有效的政权和稳定的秩序,任何民主都是毫无意义的。从其目的性来说,民主既要有过程也要有成果。一个好的民主最终要实现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行人民民主,就是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依法有效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人大通过依法履职服务“为民办实事”的一项工作创新。一方面,项目突出“民生”,注重项目的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照顾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充分反映了“民意”,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自始至终地参与其中,人大代表向人民群众反映民生实事项目的票决、实施、监督情况,听取群众意见,代表人民群众对项目成果进行满意度测评。除此之外,票决制的程序设计也为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决策和监督公共事务提供了制度载体,为民意进入决策提供了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