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华俊 (浙江)
浙江省江山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积极探索新时代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创新“三个三”工作法,以代表高质量履职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三化”打造平台
让代表履职有去处
坚持标准化建站。紧紧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建设“联、商、督、促、智”五大功能,制定实施“1+9+3”建设标准,作为基层单元建设的标准规范,在全市19个乡镇(街道)全面推行,同时将联络站与基层立法联系点、民主广场等一并统筹谋划建设,站内站外一体打通,整体推进全域基层单元升级建设,高标准建成江山市代表联络中心站和开发区代表联络站,探索推进联络点向产业链拓展,构建1个县级中心站、19个乡镇(街道)和1个开发区代表联络站、若干个村社和企业代表联络点的“1+20+N”的立体架构体系。坚持制度化用站。坚持以制度机制保障常态化、规范化运行,制定实施基层单元“建、管、用、评”四维提升工作方案,编印基层单元建设工作手册,全市推行基层单元“123X”工作体系,建立代表联络站会商工作机制,实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常态化进站机制,每季度至少1次走进代表联络站。坚持专职化管站。设立代表联络站运行保障专项经费,建立联络站专职工作人员队伍,招聘21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各代表联络站和中心站的日常运维工作,做到联络站“有人来、有人管、管得好”。同时,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专职工作人员定期交流、任务清单、工分考核等机制,实行“专职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评+末位交流”制度,打造一支专职化、专业化的站点管理工作队伍,持续增强联络站点运维质效,推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贯通在基层、落地在基层。
深化“三项机制”建设
让代表履职强动力
深化“双联”服务机制建设。深化常委会与代表的常态联系,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市人大代表机制,每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6名人大代表,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形成双向交流、协同推进工作的良好局面。密切代表与群众的经常联系,深化“网格+代表”工作,组织在江山的1253名四级人大代表全员走进全市948个全科网格和经济开发区专属网格,亮明身份,“线上+线下”常态化联系群众,拓展运用数字化手段,推行“代表码、联络站码”进村入户入企,扩大载体渠道,实现代表与选民联系全天候、全覆盖,让民情反映更加畅通、民困解决更加高效。深化履职管理机制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代表闭会期间履职作用的管理办法(试行)》,从履职内容、履职平台、履职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以制度为引领,激励与约束并举,引导和推动代表愿履职、能履职、会履职、善履职,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凝聚代表力量。深化“团组”活动机制建设。在充分发挥代表团作用的同时,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代表主题活动重点,根据代表专业特长和所处的行业领域,对在江市级以上代表进行灵活编组,划分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6个专业代表小组,明确各小组重点任务,落实“四个一”工作机制,即要求各专业代表小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调研、一次视察活动、一次主题会商、一次组团服务,真正把代表小组建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为代表中的专业人士更好发挥作用搭建新的平台,促进监督工作更加精准高效。
聚集“三个维度”服务民生
让代表履职见效果
聚集提升建议办理“刚度”。强化建议督办,建立市委书记督办1件、常委会领导和工委各督办5件、市政府领导各领办1件的“151”督办机制,促进重点督办建议得到有效落实。加强办理结果跟踪问效,针对代表评价“被满意”的问题,创新代表建议办理评价方式,实行代表与承办单位“背靠背”,评价标准上采取“落实率”和“满意率”双指标评价体系。对评价“不满意件”进行“二次交办”“二次办理”,不断提升建议办理质效。聚集提升议案建议项目“效度”。制定《江山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的初步遴选、实地调查、集体决策三个环节层层把关,加强项目实施跟踪督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和拨付流程,确保项目高效实施。聚集提升服务民生“温度”。认真落实浙江省委关于“探索建立县乡人大闭会期间民生微实事立办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建立人代会闭会期间民生微实事立办制度,设立民生微实事项目立办专项资金150万元,制定《民生微实事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对项目提出、审定、资金拨付、监管等全流程作出明确规定,对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且当年能完成、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微项目”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