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通讯员 胡成伟
规范性文件“瘦身”提质,法治信仰扎根基层。2025年以来,江西省永修县人大常委会聚焦乡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这一关键监督环节,以“全覆盖、零容忍、强实效”为目标,构建“主动审查+联动研判+跟踪督办”工作体系,推动全县15个乡镇(街道)人大实现备案审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全年累计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32件,发现并纠正违规条款23处,依法废除过时失效文件7件,清退违规收费56.2万元,以精准监督守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基层治理注入强劲法治动力。
主动延伸审查触角
打通监督 “最后一公里”
“以前总觉得人大监督离我们很远,没想到连乡镇发的文件都能被仔细审查,还帮我们追回了违规收取的建房保证金!”涂埠镇村民张大爷拿着退回的2万元保证金,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竖起了大拇指。这是永修县人大延伸监督触角、实现审查全覆盖的生动缩影。
针对乡镇规范性文件制定不规范、执行不严格等突出问题,永修县人大常委会率先在全市推开乡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工作。各乡镇(街道)人大普遍成立备案审查工作组,配备专职联络员,组建由人大代表、司法所干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的审查队伍,形成“人大牵头、专业支撑、代表参与”的审查模式。对政府出台的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收费通知等文件实行“件件审查、逐条把关”,重点核查是否存在与上位法冲突、越权设定义务、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三溪桥镇人大在主动审查中发现,镇政府此前印发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与新施行的草原森林防灭火条例存在标准冲突,立即启动纠错程序,推动该预案依法废除并重新制定;白槎镇人大在审查卫生费收费文件时,发现其未列明制定依据,存在规范性瑕疵,及时建议废除并指导镇政府规范收费程序。2025年,全县乡镇人大主动审查文件占比达100%,实现“出台一件、审查一件、规范一件”。
精准纠正违规条款
保障依法行政护民生
“双倍赔偿”“逾期处罚”“强制收费”——这些看似“管用”的管理条款,实则暗藏越权风险。永修县人大常委会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将民生保障、行政执法、机构设置等领域作为审查重点,精准亮剑纠正违规条款。
在行政执法领域,艾城镇公墓管理办法中“破坏设施双倍赔偿”的规定,被镇人大依据行政处罚法认定为越权设定处罚,推动修改为“按实际价值赔偿”;虬津镇耕地保护整改方案中“逾期未改予以处罚”的条款,经审查确认乡镇无行政处罚设定权后予以删除;丰安街道在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越权设定县级监管职责,丰安街道人大工委及时介入,督促删除违规条款,规范行政行为边界。
在民生保障领域,江上乡、涂埠镇人大先后发现两地农民建房管理文件中违规收取保证金的规定,与《江西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相悖,立即启动监督程序。截至2025年12月,两地累计清退违规收取的保证金56.2万元。针对涂埠镇向村(社区)下达招商引资硬性指标的文件,镇人大依据有关规定,督促予以废止,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开展相关工作。
强化闭环管理
构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备案审查不是‘一查了之’,关键要形成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永修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该县建立“审查—沟通—整改—反馈”全链条工作机制,确保审查意见“落地有声”。
为提升审查专业性,县人大常委会组建县级备案审查专家库,吸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学专家等专业力量,为基层审查提供智力支持。各乡镇(街道)人大普遍建立与司法所、财政所、业务主管部门的联动研判机制,对复杂疑难问题实行“集体会诊”。立新乡人大在审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时,发现文件中提及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早已整合为“便民服务中心”,通过与乡司法部门沟通核实,及时推动修改机构名称,避免执行偏差;燕坊镇人大在审查农村物业化管理方案时,发现资金来源、考核办法等核心内容不明确,联合镇财政所、司法所共同研判,建议依法废除并重新制定。
与此同时,永修县人大常委会强化跟踪督办,对备案审查工作定期开展“回头看”。针对丰安街道、三溪桥镇等单位的整改情况,组织专项督查,确保违规文件“真修改、真废除”,整改效果“群众认、实践验”。目前,全县已形成“人大监督、政府整改、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良性互动格局。
“基层规范性文件是法治建设的‘神经末梢’,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永修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备案审查工作,完善审查标准,加强业务培训,推动审查工作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