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2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十二次政务会议通过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其中规定6月1日为儿童节。一部儿童节的历史就是一部浓缩的儿童事业史。回望“六一”儿童节走过的风雨春秋,我们能感受到中国儿童事业的进步,更能感受到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儿童事业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