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 追 (江苏)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家站点”是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如何建好、管好、用好“家站点”,是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目前,“家站点”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杂乱无序、分布不均、管理薄弱、作用发挥不到位等问题,针对这些短板弱项,笔者认为,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优化阵地建设,为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奠定坚实阵地堡垒。
进一步规范建设要求。“家站点”建设需要处理好规范化和特色化的关系,既不能“一刀切”,也不能“万花筒”。一方面,要强化顶层设计,对于“家站点”的名称、功能定位、建设标准等基础事项进行统一规范,明确具体在哪一级设立什么样的“家站点”、设立时需要达到什么条件以及相关建设标准等,做到统一名称标识、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管理制度,防止规则不清造成“五花八门”。另一方面,要突出因地制宜,在大的基础框架下,给予基层一定的创造空间,根据各站点的实际情况,进行精细化、特色化打造,让站点设置更具个性化、更接地气,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
进一步提升覆盖质效。不断扩大“家站点”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其覆盖更加广泛、群众反映诉求更为便捷。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将辖区内的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与县乡人大代表一同编入“家站点”,常态化参加履职活动、接待人民群众,并有效贯通各级人大代表之间的联系。科学合理布局点位设置,既要避免分布密集,造成资源浪费,也要填补空白,实现均衡有效覆盖。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一些行政区域范围较大的乡镇、街道,以及政务服务中心等社会公共场所,拓展和延伸“家站点”设置,方便群众随时随地找到代表。聚焦本地重点产业链以及医疗、教育、卫生、养老等重点行业领域,探索建立专业站点,充分发挥专业代表的特长优势,提升阵地效能。
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借鉴人大代表小组建设运行和自我管理的经验做法,创新“家站点”的组织管理模式。建立市级人大规划指导、县乡人大管理服务、“家站点”自我管理的运行机制,主题活动、报告履职情况等统一性的活动由人大协助组织开展,日常活动、自选活动等鼓励站点自我组织、自我管理,释放内生动力。精选1至2名责任心强、善于组织协调、有号召力的代表担任召集人,负责组织“家站点”的集体活动。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负责联系服务“家站点”的具体工作。定期对站点活动进行督查指导,加强召集人队伍的业务培训,切实形成有人牵头、有人服务、有人督导的立体工作格局。
进一步放大标杆效应。大力推进“标准+示范”建设,分层级明确各个“家站点”的建设标准,基本达到“六有”要求,即有办公设施、有统一标识、有规章制度、有工作计划、有活动记录、有专人负责,加强履职氛围和环境的营造,不断增强代表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在此基础上,积极创建“四好”示范“家站点”,即成为联系群众好桥梁、履行职责好载体、学习交流好园地、听取民意好场所,探索开展“家站点”评星定级和创先争优活动,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召集人、每年命名授牌一批示范“家站点”,并选取特色点位,重点打造一批叫得响、拿得出的优质“家站点”品牌。
进一步发挥阵地作用。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发展,在建好实体平台的同时,抓住“数字人大”建设机遇,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并向基层覆盖延伸,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健全代表网络履职平台,并顺应移动终端发展趋势,同步开发手机小程序,提升网络平台应用的便捷度。探索在实体“家站点”张贴二维码,方便群众实时联系代表,有机串联线下平台和线上平台,实现优势互补。依托大数据管理和分析等功能,健全完善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将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吸收到行使立法、监督、决定和任免等“四权”之中,强化成果转化,使代表工作平台真正成为人大代表、人民群众、人大常委会机关多方受益共赢的好载体、好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