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地方人大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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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推“新机制” 赢得“真满意”

■ 蒋熙泉

7月28日,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100余名县人大代表对县政府领导领衔办理代表建议情况进行集中评议。与会代表通过电子表决方式,对31件政府领导领衔办理的代表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通过评议机制的持续创新,真正把建议办理工作的评定权交给代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针对当前代表建议承办环节中出现的办理不规范、沟通不充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今年以来,桂阳县人大常委会在提升代表建议质量、改进代表建议交办方式等基础上,着力创新政府领导领办、责任单位承办、人大代表约办、部门协商专办“四办理”和常规督办、重点督办、跟踪督办、联合督办的“四督办”的工作机制,扎实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同时,通过代表集中评议,有效提升了代表建议落实率,逐步实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实效型”、从“被满意”向“真满意”转变。

对桂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审查受理的118件建议,该县人大常委会筛选其中反映民生关切,迫切需要解决的31件建议,交由县人民政府县长领办1件,9名副县长领办分管领域的代表建议30件,做到了部署有力、调度精准、办理有效。

各承办单位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承办人员专门办”的层级负责制,在接到代表建议交办件7个工作日内,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办理工作,实行“一件一策”,高标准、严要求办理代表建议。人大代表通过约见承办单位负责人的方式,与其面商建议办理事项,参与办理活动,了解建议办理进度和办理情况。

桂阳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群众意见便捷处理机制,涉及群众急需解决又无项目支撑的民生“微实事”代表建议,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及有关单位加强协商沟通,从速从快进行专办。

同时,针对当前代表建议督办偏弱、偏虚的问题,桂阳县人大常委会发挥“四督办”机制作用,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根据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工作要求和督办任务,认真开展代表建议督办,及时掌握代表建议办理进度、办理答复等情况。对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重点处理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代表建议,及时督促承办单位重新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及时予以研究解决,暂时还不具备条件的,尽量创造条件想办法予以解决,或直接滚动到第二年继续办理。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加大对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将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同时,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为对“一府一委两院”相关人员履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桂阳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政府领导领办和重点督办同频推进、责任单位承办和常规督办同步跟进、人大代表约办和跟踪督办同时促进、部门协商专办和联合督办同力快进;综合运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手段,把建议督办与人大各方面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时,督促县政府督查室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回头看”,把代表建议涉及问题分门别类,开列问题清单,量化办理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狠抓整改落实。2023年,桂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审查受理的118件建议,办结率100%,落实率较以前有了大幅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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