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 杨 施海明 (江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鲜明提出了“七个聚焦”,“聚焦建设美丽中国”位列其中。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明确提出“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并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生态文明保护法治建设和法律实施监督”。近年来,江苏省高邮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扛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持践行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用心书写绿水青山监督答卷。
聚焦党委部署
把牢环保监督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党委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2022年1月,高邮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提出,打造“两山”理论实践典范,让高邮成为“江苏绿心”的“绿色标杆”。近年来,高邮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聚焦“江苏绿心”定位,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市委“绿心”蓝图变成绿色“风景”。依法每年听取政府环境状况年度报告,常态化开展环境“体检”,高度关注全市空气、水、土壤环境状况,督促政府完成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围绕市委决定的江淮生态经济区、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等议题开展调研,督促生态保护项目加快实施,有力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助力提升“江苏绿心”的含绿量。
聚焦群众需求
推动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质量好不好,不仅体现在水、土壤、空气等数据指标,更取决于人民群众最直观的现实感受。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态环境需求,给人民群众一份实实在在的幸福感。高邮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把群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列为监督重点,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家门口”的污染问题。2022年和2023年,连续两年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满意度调查,推动农村污水治理项目高质量完成,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新增受益农户26930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由2021年的12.8%提升至55%,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了群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针对群众反映的黑臭水体问题,将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列为人大代表票决项目,推动完成欧洲城、沁园、怡嘉天下等小区黑臭水体整治,彻底改善了小区人居环境,“小工程”获得了业主的“大点赞”。
聚焦环境问题
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重点就是要检查环保领域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这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又是宪法、监督法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高邮市人大常委会从2019年至2023年,连续五年先后对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等环保领域法律开展执法检查。为了提高执法检查的实效,坚持以法律为依据,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确保法律得到正确有效实施。针对部分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清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推动政府制定《高邮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具体责任,避免推诿扯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格对照法律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形成5份执法检查问题清单,推动解决30多个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真正发挥出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