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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助力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与思考

■ 杨亚莉 (陕西)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集中体现一个地区发展的软实力。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明确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陕西省洛南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连续6年对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视察调研。大力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持续助推全县营商环境改善与提升,依法护航洛南高质量发展。自2023年9月中旬开始,由财工委和财经专家咨询组成员组成的视察组,采取重点抽查、实地察看、座谈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相关镇办、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与基层干部、企业业主、“两代一委”和个体工商户代表进行面对面座谈,深入了解企业员工、基层干部、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先后召开座谈会9次,发放调查问卷388份,并听取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全面了解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4月,在洛南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视察调研中发现,个别部门负责人思想不重视、职责不清;项目要素保障、惠企奖励政策落实还不到位;重点项目立项、施工许可证办理手续相对烦琐,部门间审批系统亟待进一步整合、审管联动机制还有待加强,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向县政府下发审议意见书。

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对护航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向优,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而作为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当好优化地方营商环境的“助推器”。

一要创新方式方法,在“督”上求实效。在运用好“跟踪检查”“跟踪督办”等常规监督手段的同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高质量开展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探索运用专项工作评议、代表约见等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真正让人大监督“长出牙齿”。聚焦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市、县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加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确保各项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能够得到贯彻执行,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要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式,加强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有效监督,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在“促”上下功夫。坚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到哪里,代表履职就跟进到哪里,代表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始终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工作的重要方式,当好“信息员”“监督者”“贴心人”,通过参加视察、调研、询问、工作评议、进“站”活动,查找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突出的办事慢、环节多、材料多等问题,促进政务服务减时限、减环节、减证照、减材料、减基层负担,推动构建高质高效政务服务体系;查找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的不合理收费、办事成本高等突出问题,推动整顿涉企收费及惠企政策落实,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助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三要注重解放思想,在“合”上聚力量。聚焦人大代表监督合力形成,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和代表等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整治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中梗阻”问题。要持续加强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按照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的要求,常态化组织代表到“家”进“站”入“室”,为了更进一步拓宽民意表达渠道,每季度至少组织代表填写一份《民情报告单》,在最大范围内收集代表对洛南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意见建议,让来自一线的“金点子”成为解决问题的“金钥匙”。

四要加强自身建设,在“干”上多发力。在推动营商环境的建设和优化进程中,始终走在前、作表率。要带头厉行法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宪法法律法规宣传,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要带头解放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创造性做好监督和支持等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尊重规则,摒弃特权思想、官本位意识,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着力塑造“依靠制度办事、严格办事流程”的社会环境。要带头真抓实干,强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参与主体”意识,不当“局外人”“旁观者”,挺身入局,扛起责任,将人大监督融入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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