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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首次开展设区市协同立法保护陶瓷文化

本报讯 10月10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磁州窑、邢窑、定窑、中国北方瓷都陶瓷文化保护传承创新发展协同立法”新闻发布会。据悉,在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统筹指导下,邯郸、邢台、保定和唐山四市围绕陶瓷文化传承发展和陶瓷产业振兴开展省内协同立法,这是河北省首次开展设区市协同立法,也是全国首次围绕陶瓷开展区域协同立法。

为进一步赓续文化传承,擦亮陶瓷文化名片,9月25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邯郸市磁州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邢台市邢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保定市定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唐山市中国北方瓷都振兴促进条例》,自11月1日起施行,以法治手段护航陶瓷文化传承、陶瓷产业振兴行稳致远。

据了解,2023年9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就陶瓷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开展协同立法的设想,得到邯郸、邢台、保定、唐山四市人大常委会的积极响应,后经磋商确定为“3+1”协同立法。“3”指太行山东麓的邯郸、邢台、保定,主要侧重“悠久陶瓷文化的保护和传承”;“1”指燕山之南的唐山,主要侧重“现代陶瓷产业发展”。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金深介绍,在文本起草环节,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立法思路,明确法规框架,指导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先行起草了基础文本,邯郸、保定两市人大常委会以此为蓝本,结合本地实际形成了各自的法规草案,并增加了个性条款。唐山市人大常委会从本市实际出发单独起草,并与邯郸、邢台、保定互有借鉴。(王妮娜 梅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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