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建军 (江苏)
人代会期间,人大代表除履行好对工作报告的审查职责外,还会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各项工作提出口头审议意见建议。认真办理落实人大代表的口头审议意见,不仅能有效调动、激发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热情,也是对代表履职行权的尊重。今年的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代会期间,代表审议发言时提出的口头意见建议就“化身”为一张张责任事项办理单,通过区督考办的督查系统精准“投递”,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在3日内用电话或面商形式将处理意见答复代表本人。审议发言得到切实办理,代表予以广泛好评。无独有偶,绍兴市上虞区人大常委会也高度重视代表在人代会期间的口头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口头审议意见与书面代表建议一视同仁,实现了代表口头审议意见“说了不白说”,有效激发了代表履职建言的积极性。
代表法规定了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首要工作就是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的书面建议,有专用纸张,有特别要求,法律规定必须交办,必须答复。而缺少制度跟进的代表口头审议意见,却常常处于虚置状态,除对各项报告的文字修改意见能够及时吸纳,并在大会闭幕前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全体代表之外,大都是“一审了之”,很少有将代表口头审议意见归纳整理,正式交办并限时办理的。如今,北仑、上虞两区人大常委会将代表口头审议意见进行梳理,闭环办理,采用听取报告、回访代表、开展调研、专项检查、满意度评价等方式对代表口头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督,为各地人大开了一个好头。同时也是在昭示一个严肃的命题: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的审议发言是一种履职行为,是为民发声,理应得到尊重,应予以切实办理。
重视和办理人大代表的口头审议意见,一要内容高质量。审议发言是一件严肃、慎重的事情,是代表依法行使不可让渡的权利和责任。因此,要通过代表培训、示范引领增强代表履职意识,明确审议发言是监督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有效方式,是替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有效手段,杜绝不负责任的“随便说说”,或者干脆当“哑巴代表”的想法。要营造良好的履职氛围,积极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为代表寄送资料,让代表尽可能多地掌握第一手材料,为发言提供参考,增强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为后续办理工作夯实基础。
二要交办高效率。原汁原味地记录代表审议发言内容是工作人员记录时的基本要求,但这种“原汁原味”并非不经整理,而是工作人员尊重代表原意,概括代表审议发言中最有见解的内容、共同讨论的问题、尖锐中肯的建议意见。大量即兴、活跃、零散的审议发言内容要通过整理,提炼为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言简意赅、方便办理的意见建议。代表建议收集整理后要进行分类,参考类意见用于部门工作参考,说明类意见要求部门就代表反映的问题作出说明和解释,办理类意见则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办理结果。如何让人大代表的发声更有“回音”,各地纷纷开展“让代表口头建议走出会场”的探索实践。在福建省福州市人代会期间,每天各代表团审议发言先由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收集整理,当天就交给市政府督查室,由他们以交办单形式分解给相关部门和分管市领导,确保当天所有审议意见交办不过夜,更加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更加高效与代表沟通、更加及时办理代表建议。
三要督办高要求。可借助电子政务系统对代表建议进行督办。重庆市丰都县人大常委会借助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开发代表建议督办功能,对交办的建议进行全程跟踪。每周要报送一次工作进度,对办理进度滞后的,系统会发出警告,对交办后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未落实的督办件,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予以标注。县人大常委会还将对督办件落实情况进行在线统计排名,每月对完成情况进行公开通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如此大力度的清单交办、网络督办下,很多提出口头建议的代表都及时收到了有关部门的电话答复或书面反馈,一批群众反映、代表关注的急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高度重视人代会期间代表口头审议意见,对代表审议发言提出的意见建议第一时间进行细致整理,并及时转交和落实,与其说是对代表履职的一种回应,不如说是对代表审议权利的尊重、对民意的尊重,这种尊重对代表起到极大的激励作用。审议发言不再是纸上谈兵,而是掷地有声、落地生根,这在无形之中会调动代表的履职积极性,这种积极性对代表履行好职责至关重要,代表会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更加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更加自觉提升自身水平。在这种良性互动中,人大的制度功效会愈加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