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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对涉企行政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

本报消息 浙江省公安厅日前印发《关于对涉企行政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和“三书同达”工作规定(试行)》。规定提出,要通过对涉企行政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等工作,降低行政案件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维护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

据悉,涉企行政案件处罚决定、执行和处罚结果信息公开阶段,应当开展经济影响评估;行政立案、调查等阶段,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形开展评估。

经济影响评估的重点包括,执法行为是否会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后果、是否会影响企业发展或波及社会经济稳定、是否会严重影响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等。其中,采取扣押扣留、查封冻结、封存等强制措施的,要充分考虑证据范围、种类、数量、金额、期限等情况,采取对企业权益造成限制或者损害最小的方式,避免因措施不当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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