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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树繁花向根深 法治护航传乡韵

——《河南省豫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解读

■ 本报通讯员 张 魏

豫剧是我国第一大地方戏曲剧种,承载着厚重的中原文脉。5月28日,两件事关豫剧发展的要事同频落地:首届中国戏剧梅花奖国际化优秀剧目展演剧目、河南豫剧院经典悲剧《程婴救孤》在上海宛平剧院上演,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河南省戏剧家协会主席李树建领衔出演,用饱满演绎诠释千年忠义。同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南省豫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河南省首次以省级立法形式,为豫剧的保护传承发展保驾护航。

“一次亮相,一辈子的事业。”在李树建看来,300多年来,一代代豫剧人前赴后继,将毕生心血融进豫剧艺术,维系着豫剧薪火,但仅靠老艺人的情怀和坚守远远不够。“《条例》的出台,意味着自此豫剧保护有法可依,从‘软约束’走向‘硬支撑’。”

全程参与《条例》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和修改工作的河南省文化艺术研究院院长吴亚明表示,为豫剧保护立法是豫剧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豫剧作为中国五大地方戏曲剧种之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广泛而深厚的影响力。《条例》以立法形式明确了豫剧是指形成发展于河南、以中州音韵和板腔体音乐为基础演唱和念白,具有完整表演体系和独特艺术风格的剧种定义,为豫剧的保护传承划定了边界。

经过数年发展积淀,河南省豫剧院团根基雄厚,现有省直国有豫剧院团5家,市县级国有豫剧院团88家,其中市级16家,县区级72家。从“刘大哥讲话理太偏”到“亲家母你坐下”,豫剧的旋律流淌在河南人的血脉里,也被刻进了一代代人的乡愁里。然而,随着时代变迁,传统剧目不断流失、传承人逐年老龄化、基层院团生存困难等系统性难题接踵而至,持续侵蚀着豫剧传承发展的根基。

经费支撑,让豫剧传承保护更有底气。《条例》明确要求,将豫剧保护传承发展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其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李树建认为,这一规定让相关从业人员更有尊严,关系到人才的培养、演员的生活条件等一系列问题,将激发豫剧工作者的积极性,为豫剧繁荣提供坚实保障。

商丘市豫东调传承保护中心的仓库内,大量老剧本纸张泛黄甚至残缺不全,老旧服装道具都已蒙尘。“受限于经费和人力,这些珍贵戏曲资料无力妥善修护与整理,让人看着心疼,却无能为力。”商丘市豫东调传承保护中心主任(商丘市豫剧院)书记、院长王柯军说。

《条例》的出台,为剧团带来了新的转机。《条例》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豫剧资源调查,征集、抢救、保护具有地域特色、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档案资料、口述历史和珍贵实物,对濒临失传的经典传统剧目、曲牌进行挖掘整理、复排演出、研究出版和收藏展览。

“资源调查不是走过场,而是给豫剧建一份详细的家底清单。”王柯军期待,依托《条例》落地带来的政策与资金扶持,在不久的将来能建成豫东调戏曲博物馆,全面展示豫东调的源流,让刘忠河、吴心平、夏登路等艺术家的经典剧目和唱段得到有效保护。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条例》附则作出规定,曲剧、越调等其他河南地方戏曲剧种的保护传承发展,可参照本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大剧种都是由小剧种发展壮大而来,河南戏曲发展不光是豫剧,各剧种都繁荣了,才是河南戏曲真正的繁荣。”李树建表示,豫剧作为全国第一大地方剧种,其示范引领成效,同样为其他剧种开拓更多生存发展空间。

一字一句,唱的是乡愁,留住的是乡音。从“爱戏”到“护戏”,当“戏比天大”有了法治护航,一树繁花更能叶茂根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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